孕妇何时需住院待产

2011/9/8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那么,哪些情况下应紧急入院呢?

  (1)破水:应让孕妇躺下,尽量减少站立,并立即叫车送往医院。

  (2)规律宫缩,10~15分钟一次,并逐渐加快。

  (3)异常腹痛及出血。腹部呈持续性疼痛,阴道出血似月经量。

  (4)出现严重水肿或体重增加过快,伴头痛、头晕、眼花、视物不清、咳嗽、恶心、呕吐等自觉症状。

  (5)异常胎动:12小时胎动<20次,或每小时胎动<3次,或胎动消失。

  如果您正赶到夜间或节假日出现上述情况,应挂急诊的产科号,直接去住院部的产科病房。如果是正常工作日,就直接挂产科号经门诊住院。

  剖宫产是一种手术产,是遇到难产时选用的一种手术方式,它是有严格的适应症的,产科医生会根据孕妇和胎儿的情况综合考虑,最后决定是否采取剖宫产。一般只有当阴道分娩对母亲或胎儿有危险时才选用剖宫产手术分娩。剖宫产不能代替阴道自然分娩,也不能代替阴道产钳助产,更不是保证母亲安全及胎儿聪明的惟一分娩方式。因为剖宫产手术会有一些并发症,对胎儿也有诸多不利,如新生儿肺水清除不如阴道分娩的胎儿(新生儿湿肺);新生儿免疫功能低,易发生感染;孩子患感觉统合失调综合征的几率增高(多动、学习困难、精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

  所以,只有在孕妇条件欠佳、胎儿情况异常,不能经阴道自然分娩或经阴道自然分娩有困难时,才选择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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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baby/a/20110908/389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