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都规定了,教育属于公益事业,不能够用来牟利。但是这些教育法规,目前只对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做了规范,而对于学前教育,目前也只有关于幼儿园的规定,针对的是三岁以上的学前儿童,而面向0到3岁孩子的早教,显然都不在这些法规所管理的范围之内。据了解,早教行业每年创造1000多亿的市场价值,并且还在迅猛扩张。但是事关几百万个孩子健康和利益的早教市场,目前似乎成了真空地带,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价格以至服务安全,到底该由谁来管呢?看来中国的早教行业也正在经历它自己的早教阶段,要想健康发展还需要正确引导和完善的管理。
幼儿早教愈演愈烈 拔苗助长乱象丛生
走出误区寓教于乐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幼儿的学前教育,这一点,从各种早教中心的火爆程度就可见一斑。但必须看到,一方面,早教市场良莠不齐,需要"择良木而栖之";另外,不少家长的早教观念存在不少误区,有必要先给自己"矫矫路子".
误区之一:金钱万能。有些家长在孩子早教上花钱很大方,却没有认识到培养人才的真谛。我们说,人才、人才,首先是培养"人",然后才是造就"才",有的时候,培养孩子成才的富矿、金矿就在我们身边,就看你是否能够发掘出来,并且为我所用。譬如,引导孩子从小热爱生活、热爱长辈、学会同周围环境和伙伴友好相处,这本身就是一种良好的"早教".相反,过分看重金钱的作用,让孩子过早背负沉重的学习压力,反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生活中,类似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事例并不少见,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
误区之二:有些家长简单地把早教同学习文化知识等同起来,忽略了孩子学习兴趣的培养。须知,在幼儿阶段,孩子学到的所谓"知识"往往是一种鹦鹉学舌,并不能帮助提升心智水平,也无助于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甚至反倒给儿童带来心理压力,降低他们的学习兴趣。
其实,三岁以前的孩子都基本上以"玩"为主,在玩乐中让孩子学会各种技能,让他们心理得到培养是应该重视的。锻炼宝宝的心理、情绪、思维方式、动手能力、甚至好的生活习惯等都特别重要,不能完全学习文化知识,哪样只能揠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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