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就怀上了16岁男孩的娃

2011/11/8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怀孕幼女小玉:我不喜欢他,我需要朋友

小玉是潮汕人家庭的孩子,在上有哥哥下有弟弟的家庭中,似乎并未受到过多关注,父母甚至记不清楚女儿几点钟回家。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小玉如她父母所说的那样不怎么说话,回答问题断断续续。记者试图从她无辜天真的眼神中探寻她的内心世界。

南都:你喜欢阿兵吗?

小玉:不喜欢。

南都:那你为什么还会原谅他并和他发生第二次关系呢?

小玉:他买了个小礼物哄我。

南都:你是不是害怕爸爸妈妈会打你,所以没告诉他们你和阿兵发生了关系?

小玉:不是。

南都:爸妈说你不喜欢说心里话,你有朋友吗?会和他们说心事吗?

小玉:有。我会和他们说。

南都:出事以后还和他们有联系吗?

小玉:很少了,几乎没有。

当事少年阿兵:如果她愿意,我要和她结婚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到男子阿兵,阿兵身份证号码显示年底才满17岁,之前在坂田一家“木桶饭”餐馆负责送外卖,如今已经离职,但仍留在深圳继续打工。阿兵称,自己喜欢小玉,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南都:你当时强奸了她?

阿兵:哪有?她是自愿的,两次都是她带我去她家玩的,她是我女朋友。

南都:带你回家玩不代表要发生关系,你怎么知道是她自愿的?

阿兵:这种事情,当然是男的主动了,她是有些不情愿,但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我喜欢她,她也不讨厌我。

南都:有没有想过会出现这样的后果?

阿兵:我也不知道会这样,反正现在她有了我的孩子,那我就把她带回来。如果她愿意,那我们就把这个孩子要了,我和她结婚。

南都:你们认识才几个月,结婚是一辈子,你想好了吗?

阿兵:我喜欢她,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可以的话我愿意跟她过一辈子。

南都:可是现在女方已经报警了,你现在很可能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你害怕不害怕?

阿兵:无所谓了,如果她非要搞我,那我就做好坐牢的准备。

律师说法:阿兵或将以强奸罪获刑

“他已经年满16周岁,无论如何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勇军律师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阿兵与小玉发生关系时已经年满16周岁,无法逃避刑法的制裁,但法庭应可以酌情考虑减轻刑罚。而对于家属方提起的强奸罪指控,钟律师称,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与未满14周岁女子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有面临强奸罪定罪的可能。关键在于男子是否知道女子未满14周岁。

青春期性行为 你玩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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