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当年9月的全国粮油会议上,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第五次联名呼吁禁用面粉增白剂。会后,联名企业增加到100多家。
三聚氰胺事件后,中国粮食协会小麦分会秘书长赵奕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都在会上同意取消面粉增白剂,只有卫生部反对。在数次协调会上,卫生部指出,禁用会导致食品添加剂厂破产,员工下岗。
国家粮食局某内部人士反对这种观点:“国内生产的所有面粉全部加过氧化苯甲酰,它的总价值还不到1亿元。与国人食品安全相较,这难道是值得国家专门扶持的行业?”
禁用为何还设一年过渡期
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已经进行了十年,其中的是非,早已很清楚——主禁方早已指出面粉增白剂“有害无益”,而反禁方的理由不过是“没有害处”。也就是说,面粉增白剂可能有害处却肯定没好处,留它何益?再说《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而面粉增白剂显然并不具有所谓的技术必要性。这样一个理论、法律都明确的事情,何以到今天还在小心翼翼地征求意见?
“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意味着,只要不能证明对人的健康身体有益,就不能添加,而不能反过来说对身体无害就可以添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老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解释《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对于百姓来说,还是不用最保险。可是,到哪儿能买到没有增白剂的面粉呢?“中国人有吃不含面粉增白剂的面粉的权利,谁来保证我们的选择权呢?”网友这样说。
面粉乃国人主食,尤其是北方地区。政府部门“犹抱琵琶半遮面”,十年终于作出决定,却还留了个超长的“尾巴”。卫生部给出的情况说明称,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企业影响,将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既如此,何必再以“征求民意”为名?
卫生部发言人指出,我国食品添加剂目录是动态的,但添加剂的增加和退出管理有一个完善的机制,需经过严格的科学评估。
“这个一年过渡期的时间太长了。增白剂对人体无益,这已经是达成共识了,完全可以一个礼拜就解决。要保护消费者就应该是尽快采取措施,不能再拖了。”刘俊海教授说,“食品安全是大问题,应该本着争分夺秒的精神,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年过渡期实在没有必要,等于又让消费者吃一年的增白剂,也给了生产增白剂的企业更多的利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