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禁令屡禁不止 瘦肉精危害之辩仍在继续

2011/5/5 来源:中国青年报a-A+

  “质量不是靠检验检出来的。”贡玉清坦言,监管总是滞后的,主要是靠企业自律。

  据了解,目前,农业部批准的添加剂有193种,禁止添加的40种。农业部还规定,新添加剂必须经过生物安全效能评价后才能添加。

  事实是,饲料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商品多达上千种。如果一种添加剂遭禁,科研部门和企业很快就会找出替代品,换个名目添加。

  记者了解到,一些高校研制新添加剂只要经过对比试验,证明对生长有促进作用,就直接与饲料生产企业对接,投入生产,很少做动物毒理病理实验。

  面对新的添加剂,如果饲料企业没有申报,饲料兽药质量检测所是检验不出来的。瘦肉精也是如此,目前,农业部列出的7种瘦肉精,监管部门能检的只有3种。

  饲料兽药质量检验所饲料监督科科长朱丽英说:“一些违禁药品没有检测方法,无法检测。”

  瘦肉精危害之辩

  瘦肉精被禁已有10年,但关于瘦肉精的争论并未停止,一些专家对瘦肉精评价很高,对禁用感到惋惜。

  据南京农业大学一位教授介绍,从出现到现在,瘦肉精(β激动剂)已经有了第三代产品。一代产品是盐酸克伦特罗,毒性很大,内脏残留多,可同时作用于β1和β2两个受体。β1会作用于心脏,造成死亡。二代产品是西巴特罗。三代产品为莱克多巴胺,只作用β2受体,代谢快,残留少,毒副作用小。

  瘦肉精在欧盟属于禁用药品。美国等20多个国家则允许添加莱克多巴胺,但有严格使用规范,要求有停药期。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并不是所有使用了瘦肉精的猪肉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必须把握猪的生长周期,即在猪出栏之前的一段时间(一周或更长时间)停止在其饲料中加入瘦肉精,便可通过猪自然的新陈代谢将瘦肉精排出。

  这一说法得到一些专家和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的认可。他们认为,只要合理使用瘦肉精,就能防止中毒。因为使用瘦肉精可以减少饲料投入,节省粮食。

  在采访中,许多专家不愿就查处瘦肉精发表观点。一方面,仍有专家与瘦肉精有瓜葛;另一方面,他们表示要从科学角度看待这一问题。

  一个现状是,瘦肉精基本残留在动物内脏里,中国人有吃动物内脏的习惯;同时,对于缺乏专业知识的许多使用者来说,利益最大化是他们的当然选择。瘦肉精就是在最后才有作用,停药即意味着瘦肉率会下降,谁会眼睁睁地看着钱流走呢?

  瘦肉精事件爆发后,江苏一名养殖户问饲料销售人员,哪里可以买到瘦肉精?“那可是犯法的事”,销售人员回答。但养殖户却认为瘦肉精是好东西,能提高经济效益。

  “无法规范使用过程的时候,必须坚持禁用瘦肉精。”一位专家认为,瘦肉精不仅仅是科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宁严勿宽。

  该专家认为,法律早就有,但在目前中国养殖业水平相对低下的情况下,要靠规范使用来保证食品安全,几乎不可能。

  食品安全,谁的责任

  食品安全到底该谁负责?去年9月,美国农业部前副部长任筑山在南京农业大学作了题为“食品安全,谁的责任”报告,分析了当前中国食品安全现状。

  他认为,美国的养殖规模化程度高,从养殖场到屠宰场到超市,有一条完整的信息链,追溯系统完善,比较容易控制质量。而中国目前的现状是,养殖比较分散,有60%~70%的生猪是年出栏数50头以下散户们生产的,技术水平相对低下,养殖方式各异,饲料配方千差万别,质量控制难度很大。

  同时,中国存在着数量较大的中间商(猪贩子)。他们从千家万户收购生猪,即便是出现了问题,也很难追溯源头。企业社会责任感不高,民众安全意识差,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举报的人不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会引起民众的恐慌。

  据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陆敬刚介绍,国内追溯系统正在建立之中,江苏设备采购尚没有到位。即便建立了追溯系统,发现问题,也很难查清来源——根据检疫证明等可追溯到县里,信息完整的地方可以追溯到乡里,但无法确定到底出自哪家养殖场。

  业界认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政府应该加强规范,制定法规,加强监管,注重正确引导;企业应该加强质量控制,少添加药物,控制物流,控制销售,进行正确的消费指导;民众要知道食品安全知识,看得懂安全分类商标,要有安全报告意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科研单位研究要全面,要正确认识药品的副作用,深入研究药物残留和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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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505/365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