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出“禁烟令”第一单 医生遭处罚

2011/5/19 来源:成都晚报a-A+

  ●法规完善

  禁烟配套法规将陆续出台

  部门监管不力或将挨罚

  四川省卫生厅监督处的苏晓平表示,市民发现有人在禁烟场所抽烟,可主动劝阻或找该场所管理方出面劝阻,如果对方不听劝,则可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不过他建议,由于抽烟时间短,执法人员赶来取证的难度大,所以市民在举报前,最好先用手机、相机等进行拍照取证,为执法人员执法提供证据。同时他表示,陆续还会有一些与禁烟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以促使禁烟工作顺利推行。

  市爱卫办相关人士潘仆称,禁烟条例是从5月1日起实施的,现在全市还处在宣传阶段,主要是让全民知晓哪些公共场所不能吸烟。今天起,将对禁烟的公共场所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要求整改,接下来还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交给市政府,希望对执法不力的监管单位也给出处罚意见。

  ●有一说一

  对吸烟者和监管不力的部门 处罚应该加重

  四川省社科院专家胡光伟:四川省实施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对谁来监管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初衷就是希望“小惩大诫”,让那些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自觉些。如果执法部门将这样的监督当成是一种儿戏,要达到禁烟的效果恐怕就很难。要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还需宣传与处罚并行,处罚还应从重。

  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首先应当让吸烟者懂得必须尊重他人,同时让非吸烟者勇于站出来制止。必须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胡萝卜就是通过宣传告知公众公共场所吸烟的危害;大棒就是加大处罚力度,这个处罚不仅仅是对吸烟者的处罚,也是对监管不力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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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519/368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