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对于众多读者提出的制度制约,记者上网查询发现,早在2009年,国家发改委就拟定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当年即开始广泛征求意见。该办法最后还注明“本办法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然而,令人诧异的是,时至今日,备受关注的这一《办法》却迟迟未能出台。
7月5日,记者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取得联系,询问该《办法》是否已经定稿,何时出台。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尚未定稿。当记者提出在此《办法》没有正式出台之前,药品价格管理依据什么,工作人员没有明确答复。只是表示,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至于相关文件,记者查阅后发现,分别是《价格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但因为这些办法涉及到众多管理部门,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对于《办法》迟迟不能定稿,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药品价格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很多中间环节的利益分配,各方博弈激烈。也因此,才导致《办法》难以定稿。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规范,从制度上制约暴利空间,只有这样,才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一位读者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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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天价药应由第三方调查药品成本
虽然今年6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药品价格时,应当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组织专家审评或者论证,但这也让很多业内人士和专家质疑:中国上千个需要政府定价的药品,政府是否有能力和精力,去收集足够的信息,监测药品企业的生产成本?事实上,“天价”芦笋片的出现,正印证了物价部门在制定、监测药价,尤其在成本方面的能力局限性。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国家很有必要把药品成本调查权,交给没有利益嫌疑且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承办,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科学理性的调查、完善透明的程序,来完成药品成本的数据采集,这样不仅能保证采集数据的纯净,而且也能有效避免权力寻租,以及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