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山东省一大型综合医院器官移植肝胆外二科病房内,李先生刚做完手术。当天,医生开具的处方上写着:患者血型B型,去白悬浮红细胞2个单位,病毒灭活血浆200毫升,共820元。这所医院输血科负责人解释:患者的820元用血费具体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去白悬浮红细胞,一个单位为240元,患者需要2个单位,计480元。医院使用专用冰箱储存,每个单位红细胞收取30元储存费,2个单位计60元。每袋加收20元滤白费,共计560元。另一部分是病毒灭活血浆,每100毫升为100元,患者输血浆200毫升,计200元。每100毫升血浆收30元储存费,200毫升计60元,共计260元。“为保证输血安全,配血化验是病人输血必经的程序。我们配血是用凝聚胺方法每袋收费20元,如用微柱法收费60元。”
朱永宝说,“血液中心每一笔血液费均直接上交上级财政专户。中心所需费用,均由上级财政部门根据单位业务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统一进行拨付。”
无偿献血者能否无偿用血?
按规定无偿使用,在其他省份用血先垫付再回献血所在地结算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主要是指已履行无偿献血义务公民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不需支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凭本人的“无偿献血证”在医疗机构用血,免交费用程序由地方规定。如无偿献血者因病在其他省用血,临床用血的费用先垫付然后向献血所在地献血办公室结算。
刘江介绍,4月1日起,北京市实行“血费返还首接负责制”。各区县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全天报销,为献血者及其家属提供一站式服务。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各地没作统一规定。刘江说,按照北京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朱永宝说,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本人享受不超过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5年后享受等量的免费用血,终生有效。
“为什么不能在医院内直接免除费用?”记者问。朱永宝说:“目前,全国用血费报销系统还没有联网。其原因有二,一是各地对无偿献血者的返还政策不同,无法按统一标准报销;二是血站对报销者有审核责任,主要审核其是否符合返还条件、票据是否符合规定等。”
无偿献血在献血总量中比例如何?
去年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99%以上
卫生部统计,1998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献血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无偿献血制度。实施无偿献血以后,全国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从1998年的5%上升到2010年的99%以上。
刘江介绍,在北京献血者的队伍中,大学生的比例占20%,农民工的比例大约为10%。全国的比例与北京的情况不会有太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