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会被曝收费免税发票 回应称收费合理合法

2011/8/18 来源:北京晨报a-A+

  2010年尚德公司因认捐价值1700多万元的慈善捐赠获得了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2010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但事实证明那是一次虚开收货发票、捐赠品被折价变卖的慈善与捐赠。2011年,中华慈善总会仍在没有收到捐赠品的情况下再次为尚德公司开据了1500万元减免税收货发票。

  回应

  中华慈善总会:不存在潜规则

  中华慈善总会昨天就 “收5万元换1500万发票”和罗凡华所谓的“潜规则”发出声明表示,“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 ”

  声明说,事实情况是:今年4月15日,中华慈善总会根据“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承办单位代表罗凡华提供的无锡尚德公司捐赠书、承办单位收到捐赠物资的收据以及该批物资价格证明和物资清单,故确认了捐赠的发生,同时向无锡尚德公司开具了发票,这符合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经与承办单位协商一致,北京创新中意教育有限公司于4月28日通过银行向总会捐赠5万元工作经费,此笔经费进入总会账户的行政经费科目。

  声明说,中华慈善总会章程明确:经费来源之一包括捐赠;一般情况下,对于捐赠资金,总会本身按3%左右提取管理费。对于捐赠物资,则不按照物资价值折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并和捐赠者协商后提取或另捐一定管理费。这次收取5万元管理费,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

  但就央视曝光的“捐赠品折价变卖,钱款去向不明”,中华慈善总会未做回应。记者注意到,中华慈善总会此前一直是该活动的“支持单位”。对于公众不能接受的“老子捐给孙子”的做法,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国林表示,“承办方是捐赠方的子公司,这个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是否规范。到目前为止,凭着我们掌握的信息,可以说没有任何理由给尚德戴上诈捐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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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818/383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