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事件”加剧郑州血荒 医院无奈延期手术

2011/8/22 来源:大河网 a-A+

  【欣喜】

  军人、医护人员纷纷伸胳膊

  一听说血液紧张,济南军区空军94600部队立马给省血液中心打电话,表示要献血。

  8月19日下午,两辆采血车开进了空军94600部队的驻地,近200名部队官兵早已列队在操场上等候。

  “从报纸上看到,省血液中心库存血液告急,我们也很着急,决定组织本部官兵开展献血活动,为驻地百姓做点贡献。”政委王献军说。

  截至下午5点采血工作结束时,189名官兵献血达48900毫升。

  而在此之前,得知血液供应持续紧张的情况后。郑州地区卫生系统的白衣天使,不顾工作的繁忙、夜班的劳累,纷纷举起手臂,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从省血液中心的统计表格中,记者看到,单是8月以来,就有数百名白衣天使伸出了胳膊:8月3日,郑州大学一附院184人献血;8月5日,河南省人民医院388人献血;8月9日,河南省中医学院一附院254人献血;8月10日,郑州人民医院256人献血;8月16日,河南省疾控中心员工献血……

  【回馈】

  累计献血1000毫升终生免费用血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对于献血者本人和家属,国家也给予了一定的“回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19条规定,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临床需要用血时,各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作为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则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配偶)。

  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临床需要用血的,即可办理。作为献血者的家庭成员,献血与用血时间间隔30天以上,临床需要用血的,方可办理。根据规定,符合免费用血条件者,临床用血时,需按医疗单位规定先交纳有关费用。之后,携带证明材料,到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办理免费用血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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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822/384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