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妹妹患了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据了解,王丽一直在永川某银行上班,做过总出纳,后又做票据交换员,被评过无数次先进和业务能手。王丽患有精神病还能工作如此出色?
对此,王美拿出一本《精神病学》翻到相应页数,告诉记者,王丽患的精神分裂症类型为妄想型,对智力、体力等能力毫无影响,只是妹妹经常出现妄想症状。“我们为了让她吃药治疗,有时候只能偷偷放在她的饭里。自从父亲三个月前因癌症住院,她平时吃药就没人监管了。最近她的举动越来越狂躁异常,所以8月17日我们全家商定将她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我父亲还出具了一张监护委托书。”王美拿出一张委托书告诉记者。
王美拿出一份王丽的住院治疗报告及10多封陈旧的信件告诉记者,1985年、1987年、1994年,王丽都因为精神分裂症被送进医院治疗。
声音
“不反对他们结婚,只想男方签婚前协议”
“妹妹52岁了,且患有精神病,需长期服药治疗。我妈妈去世前留下口头遗嘱,希望由她的侄子照顾妹妹终老,妹妹的房子和银行里存的钱,只能在她65岁之后,用来给她养老。我们全家人的生活条件都很好,说我们贪图妹妹的财产,完全是无稽之谈。”王美表示,她并不反对妹妹和李家勇结婚,她立了一份协议,希望李家勇好好照顾妹妹13年。“在这13年里,妹妹的存款和房产都不能动用,我会每月补贴二人的生活费,13年后,妹妹的全部财产,无偿赠给李家勇”,但李家勇拒签,这不能不让她担忧。
“我们自己的财产,凭什么要被别人规定限制死?所以我们拒绝签字。”王丽夫妇表示。
律师说法
《婚姻法》新解释出台 男方有歹念也不怕
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朝敏介绍,根据《婚姻法》规定,若通过司法鉴定,证明王丽婚前患有重度精神病,则她与李家勇的婚姻是无效的,若鉴定为轻度精神病,则婚姻有效。
杨朝敏表示,王丽家人的担忧是没有必要的,就算李家勇不签署协议,根据8月13日正式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王丽的婚前个人财产,属王丽个人终身所有,就算李家勇有异心,离婚也分不到财产。
若最终司法鉴定王丽有轻度精神病,李家勇就成为第一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李家勇就可以适当处理王丽的财产。但王丽的家人也不必担心,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除李家勇外,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