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父用开水淋女儿续:施暴现场现人皮

2011/8/24 来源:广州日报a-A+

  反思:兽父恶母虐童频发 "法"何以堪?

  关于虐待儿童的案件实在是太多太多,不仅有养父养母虐待的,还有亲生父母虐待儿童的,事件已经不仅仅是停留在道德的阶段了,而我国关于虐待儿童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还相当的不完善,就像华南碧桂园虐待女儿的案件,亲生父亲不愿意认领童童,法院却没有任何的办法阻止或惩罚。能不教人心寒吗?

  不管是怎么样的小孩,他们都是一条珍贵的生命,该怎么样保护好我们的孩子?

  虐童频发,情何以堪?四起事件,虽不一致,但有共同特征,一是离异或分居家庭,二是女童。夫妻离异,家庭重组,对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来说,确实是一道坎,无论心理还是生理;在家庭暴力中,女童受到伤害的几率更大,值得社会关注。

  父母虐童,防不胜防,外力难以有效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但法律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让那些“毒父”、“恶母”不敢胡作非为。我国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遗憾的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影响法律实施效果;事后惩罚不足,难以防范同类事件频频发生。像碧桂园虐童事件后,其生父、继母也只是受到舆论谴责,迄今为止并没有受到法律惩处。

  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家庭暴力伤害,除了加大针对儿童保护的立法、让法律更有可操作性之外,还必须有相应的社会福利、救助机构和民间公益组织。因为,即使是事后救济,也是一种保护与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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