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青年被骗卖肾 术后体弱多病想自杀

2011/9/16 来源:龙虎网a-A+

  案件进展

  涉嫌非法经营罪

  嫌疑人已被批捕

  记者了解到,孙进后来被南京警方抓获归案,而徐州那家卫生院的相关负责人也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日前,孙进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雨花台检方依法批捕。不过,根据今年5月刚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孙进的犯罪行为应该涉嫌一项新罪名: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

  对于孙进为何没有以新罪名被批捕,检方的答复是案发时《刑法修正案(八)》还未颁布,所以是暂以非法经营罪批捕。

  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的江红琴是受理林勇案件的援助律师,在提到嫌疑人的情况时,江红琴认为非法经营罪的罪名或许不太准确。“以非法经营罪论的话,那就是把人的器官当成纯粹的物品,把人体器官买卖当成经营行为,我认为这对被害人来说,这是一种伤害,毕竟国家明令禁止买卖人体器官,嫌疑人的行为太恶劣了。”江红琴说,“如果按照故意伤害罪批捕,倒还可以理解,因为切除肾脏对被害人确实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不过,江红琴也提到了刑法修正后新增的“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她认为如果以此罪名定的话比较合适贴切。根据新法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江红琴看来,这样的量刑有点轻了,但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或许会有相关司法解释。

  “我们准备为林勇申请伤残鉴定,这样在提赔偿数额时也有依据。”江红琴说,目前她和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收集材料,准备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为林勇争取合法的权益。

  卖肾陷阱

  小伙来宁身陷卖肾公司

  第1步高薪诱骗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林勇本人。“我学过医,在我们当地读了一所中专学校的药剂师专业。”他开始对记者说起自己的经历。“2009年我中专毕业后,就想出来打工。”林勇说,他在网上投了不少简历,后被厦门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录用。

  2010年6月,在厦门的林勇收到了一封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的招聘邮件。“南京这家公司底薪3000元,包吃住,外加提成。”林勇说,这更有吸引力。在给南京这家公司打过一个确认电话后,他决定来南京。

  “我是7月1日到的,孙进在安德门地铁站接了我。”林勇说,孙进是这家医疗器械公司的经理。直接把他带到了位于雨花台区铁心桥附近的一个小区,公司就在租来的一套居民房里,吃住都在这里,公司共七八名员工,都是20几岁的年轻小伙。

  进公司后,第一件事是体检,“项目特别详细,不像普通的入职体检。”他感觉奇怪,可又想可能医疗器械公司要求比较严格。

  随后,林勇每天都在公司,翻看一些医疗器械有关的材料,而经理孙进会轮流带他和其他人出去。“我跟孙进去过济南、北京、上海,他说是找人拿钱,我就以为是医疗器械的货款。”林勇说,只是没有做业务,他有点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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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916/394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