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女贪官骗取低保金18万余元获刑10年

2011/10/13 来源:检察日报a-A+

  绝对不能和别人说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谁又能想到,两个女人演绎出的又该是什么“戏”呢?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刚开始,周兰供述了自己利用负责原公司破产后职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查上报、审批材料的职务便利,用虚报、隐瞒、伪造材料等手段,以其丈夫的名义自2003年11月至2009年12月共非法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近4万元的犯罪事实。

  紧接着,她又将自己伙同县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张凤乔,利用各自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查上报、审批材料、复核、拨付、发放等职务便利,在原公司低保户不应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下,共同非法虚报、伪造、骗取196户(561人)巨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犯罪事实。

  至此,在经过连续3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之后,一起相互勾结、非法侵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大案,昭然若揭,一位手握重权而躲在幕后暗箱操作的美女贪官,浮出了水面。

  长相俊俏的张凤乔现年41岁,原籍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早年她随父母来到沂蒙山区,大学毕业后最初在沂南一家矿业集团工作,后来凭着聪明好学又考进了沂南县民政局成为国家公务员,没出几年便担任该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科长一职。

  她与周兰的相识其实很简单。同为女人又在不同的单位从事同样的低保管理工作。多年来,一个在企业一个在机关,上下级的业务关系,使她们经常凑在一起。但真正瞄上“低保”、图谋捞取不义之财的时间却是在2009年下半年。

  有一天,周兰到低保科报该公司2009年第四个季度低保金,对张凤乔说该公司从2009年12月份就开始领取失业金了,问她该公司的低保金还能不能继续报。张凤乔对她说:“你们公司人员既然领取了失业金,就不能再领取低保金了,低保金只能领到2009年第四个季度的。”

  周兰:“那可惜了,你能不能给想想办法再报一个季度的。”

  实实在在地说,十分清楚低保政策的张凤乔一开始并没有答应周兰的要求。但周兰“领出来后,我们两个人把低保款私分了”的直言相告,又禁不住令她怦然心动。她暗想:上报低保又不需要民政局的其他人参与,只要自己和周兰不说,其他人是不会知道的。

  有了作案动机的张凤乔借上市局报送其他材料之机,给周兰打电话,让她按照2009年第四季度申请低保的资料“样板”报上2010年第一个季度的,并对周兰直言不讳“再领一次看看,如果能成,我们就把钱分了”。自然这两个女人信誓旦旦“一定要保密,绝对不能和其他任何人说”。

  就这样,周兰按照张凤乔说的把低保材料报来,一共196户。经张凤乔上报后,很快这笔低保金就批了下来,并在几天后拨付到了所在民政局的账户上。

  任何一项工作都会有疏忽和漏洞,涉及“民生”的低保更不例外。在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张凤乔利用低保金与失业金之间不能有效衔接的空当,做出了虚报冒领的“精巧设计”。她们的操作实可谓“人不知,鬼不觉”。

  冒领却颇费周折

  为了方便“领取”,张凤乔和周兰将这笔低保款由工商银行转移到农业银行,为此而煞费苦心。

  有一天,她对周兰说“低保款如果再在工商银行发的话,肯定不行,因为以前的低保金都是从工商银行发的,如果再从工商银行发的话,低保款就又存到原来的低保账户了,我们不但提不出钱来,还可能暴露。”

  2010年春节前一天,张凤乔主动联系了农业银行营业部的熟人赵某:“我们局里有一部分低保资金,需要春节以前发下去,你能给帮帮忙吧。”赵某答应说行,接着,她让赵某从办公室的电脑上拷贝了低保户的个人信息和补助金额,然后又一起去局财务科开了农行的支票,并特意交代赵某“务必在2010年春节之前,把低保账户给开出来。”

  就这样,低保账户由工商行改在了农行。

  账户改了,领取低保的存折也需要从银行里领出来。腊月二十八那天,张凤乔让周兰前往农行一次性办理了低保存折的相关手续,还将微机打不出信息的几户以周兰的身份证开了出来。二十九那天,得知低保款已打到个人存折的消息后,她又让周兰直接到农行营业部把低保存折全部领了出来。

  当天下午,张凤乔给周兰打电话:“低保存折都领到手了吗?”周兰告诉她都领到了。欣喜若狂的张凤乔还没有忘记嘱咐她:“这些低保存折都先放在你那里,先别动。千万别和你家属说我们套取低保的事。等过段时间,我们再分。”

  这期间,已将低保金占为己有的周兰,为解决“后顾之忧”,掩人耳目,在发放2009年第四季度低保金的时候,即向职工“如实”宣扬低保金以后停发、只领失业金,还“特意”让人将这一“消息”转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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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1013/411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