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延长产假8天 晚婚晚育者假期反减少

2011/11/22 来源:西安日报a-A+

  调整工作岗位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对此,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现在很多企业在女职工怀孕、哺乳期间强行调整她们的岗位,今后,若允许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岗位,是将不合理的东西合法化,不利于保障女职工的权利。此外,还应该明确生完孩子后能否返回原工作岗位等事项。

  网友担心休足产假职位不保

  昨日,有网友担心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性别歧视,“不知休足产假回来,职位会不会保住。”很现实的情况是,即便多数用人单位不会跟做妈妈的职工过不去,但现在岗位竞争激烈,女职工歇完产假后归来,原来岗位已有人顶替,自己被“架空”的情况比比皆是。网友普遍认为,用人单位能踏踏实实把条例“贯彻实施”才是关键。

  私企恐无法执行女性就业或更难

  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大关注,网友的意见基本分为三派,一种是赞成,网友说“既然能有修订的打算,也算是法治和人性的进步。”“希望有成套的配套执行措施,否则仍是白纸一张。”

  也有网友说,“对于私企员工来说,99%的人享受不了90天,更不用说14周。”

  第三种是担心对妇女歧视更严重,盐城一网友认为,“这一条例发布,很多企业会刻意回避尽量避免招聘妇女员工,或导致妇女无法从事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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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1122/453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