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时隔7年同胞兄弟再出生

2012/1/29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保存冷冻胚胎医院面临困境

  数量增大,已没有更多空间存放;

  院方每年为无主胚胎或者被遗忘胚胎的保存买单。

  医生建议:父母超50岁胚胎应捐献

  南方医院生殖中心的全松主任告诉记者,目前除了保存时限没有具体规定以外,关于冷冻胚胎的管理,也缺乏一个统一的规定,目前各个辅助生殖中心遵照的都是卫生部2003年颁布的《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及伦理原则》。经过多年的实践,在全松主任看来,该规范的细节如果能够完善一下,就会更加利于医院和患者执行。

  以冷冻胚胎的保存时限为例,全松认为,尽管从父母的生殖权利上来讲,很难做硬性规定,而且,冷冻胚胎在冷冻数十年后可能依然完好,但从社会角度考虑,父母双方在年纪过大的情况下生育孩子,对孩子和社会来讲,都未必是好事,因此,他建议,卫生部的管理办法或许可以规定如果存放冷冻胚胎的父母双方年纪超过50岁,胚胎就没有封存的必要,这个时候可以自然转为捐献科研。

  放弃的胚胎最好做科研用

  此外,关于夫妇选择放弃胚胎后,胚胎的去向其实也是个问题。全松介绍,目前各个生殖中心都是采取一个知情告知的方式,以告知患者,还剩几个胚胎达到冷冻标准,是弃是留患者自己选,冷冻保存时间也是自己选择,如果逾期不缴费,自动视为放弃。

  “即使是患者放弃胚胎,毕竟是生命的种子,不能随便抛弃。如果被放弃的胚胎能够用于科研,将是比较好的归宿。”全松认为,但目前更多的医院被授予做试管婴儿的资质,其中不乏没有科研任务的,此时这些小生命就只能“自然死亡”了,如果卫生部的管理办法能规定将这些胚胎用于科研,或许会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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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129/507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