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儿童独自乘扶梯被夹身亡 母亲坐商铺内痛哭

2012/1/30 来源:健康时报a-A+

  网友关切

  扶梯国标新修订

  9岁男孩被夹身亡的事件发生后,许多网民提出扶梯自身设计上应考虑到这种危险性,尽量消除不安全因素。记者获悉,我国在去年刚刚对自动扶梯的国家标准做过“更新”,目前标准与欧洲同步,质检总局称“技术比较先进”。

  事发后,市政协科技委员会委员朱良在微博上说:“自动扶梯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仅靠人是不够的。必须修订标准,加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网。”这个观点代表了很多网友的心声。

  记者昨日从质检部门了解到,去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已经采用了2009年底欧洲标准EN115:2008。新标准增加了一些相关技术领域的安全要求,如扶梯与建筑物的接口的要求,同时还加强了梯级踏板与围裙边的安全防护等。

  律师分析

  应厘清三方责任

  针对这一事件,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于飞表示,事件中主要涉及三个当事方的责任。首先,商场作为公共场所,有义务在扶梯附近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比如儿童乘坐电梯时应有成年人陪同等。而当发生意外事件时,商场的工作人员应当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如果商场方面尽到了上述义务,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其次,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孩子的家长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使孩子脱离监护,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孩子家长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三,事故发生时,运行中的扶梯是否合理有效地避免意外的发生。“作为扶梯生产厂家,应当考虑到扶梯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并且在产品设计中有所考虑。如果存在设计缺陷,扶梯厂家也应当承担责任。当然,这一结果有待安监部门的调查。”

  警方提示

  安全乘梯十不要

  昨日16点18分,平安微博发消息提醒广大市民在乘坐扶梯时“十不要”。该提示微博还配有一张正确乘坐电梯的姿势图,网友已转发上百次,众多网友表示支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 不要在乘扶梯时看书读报或是看手机等便携式阅读器;

  2 不要让孩子单独乘扶梯,要有家长看护;

  3 不要踩在黄色安全警示线以及两个梯级相连的部位,更不要在扶梯上走或跑,以免摔倒或跌落扶梯发生危险;

  4 不要将鞋及衣物触及扶梯挡板;

  5 不要在扶梯进出口处逗留;

  6 不要将头、四肢伸出扶手装置以外,以免受到障碍物、相邻的自动扶梯的撞击;

  7 不要蹲坐在梯级踏板上,随身携带手提袋等不要放在梯级踏板或手扶带上;

  8 不要携带过大的物品而使用升降式的电梯;

  9 不要将手放入梯级与围裙板的间隙内;

  10 不要逆行、攀爬、玩耍、倚靠或争抢上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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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130/507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