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入12省市 部分流向餐桌

2012/1/31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a-A+

  ■分析

  制私利润较高

  阜阳市盐务局副局长王道亚分析,当前,不法分子购买一吨工业盐为300元至500元不等,如果冒充食盐销售,售价可达700元至1500元不等,利润很高。而一次性购销20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才构成犯罪,否则只能没收和罚款。而行政罚款一般只是盐产品价值的3倍以下,因此犯罪成本很低。在高利润、低成本的诱惑下,导致此类犯罪高发。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盐政法制处处长丁如明说,现行的盐业法规规定对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而对工业盐则取消准运证。另外,只加强对食盐市场监管难以奏效。食盐市场面广量大,遍及各地。据统计,仅江苏省的食盐零售点便多达十几万个。工业盐持证经营户以及工业盐用户可以很容易地将各种工业盐销售到食盐零售点,更容易销售到食品加工企业、各类食堂和餐饮行业。

  ■建议

  亟待立法监管

  现行的盐业管理条例实行于1990年,存在一定滞后性。据介绍,以江苏为例,对工业盐的管理主要依据《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就地封存,没收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但上述规定与《行政处罚法》存在冲突,由于《盐业管理条例》中没有对非法经营工业盐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实施办法》就不能对该行为规定行政处罚。

  多地盐政管理人员建议,适当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形式加强对工业盐市场的管理,提高涉盐犯罪的惩处力度,同时建立盐务、公安部门的常态化执法联动机制,打击遏制各类制私贩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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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131/508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