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企业违规查乙肝 患者遭降职降薪(图)

2012/3/17 来源:金羊网a-A+

  患者事后降职又降薪

  “在乙肝检查出来之前,我在企业公共区域服务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但检查出乙肝后,我被降至普通员工,从事拖地、洗沙发、洗地毯等工作。”王文忿忿不平地说,自从其检测出患有乙肝之后,同事开始疏远他,单位也对其进行了调整岗位。

  他认为企业在“变着法子针对他”,“我以前的工资是3000多元,调整岗位后,我的工资仅有1784元”。企业的区别对待使其很难受,他认为企业涉嫌就业歧视。2011年6月,在企业的主动提议下,王文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当时没有意识到(检测乙肝)不合法。”他说,离职之后,几个因为乙肝而辞职的老员工在一起聊天议论时,发觉事情不对劲,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企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昨天王文作为代表来到市人社局窗口进行投诉。

  市人社局已受理投诉

  昨日上午,王文携带材料来到市人社局投诉举报窗口投诉,工作人员认真阅读材料后表示,“资料齐全,将转给劳动监察支队处理。”并承诺6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随后,王文来到广州市卫生局投诉,市卫生局医改处副主任科员刘先生表示,从2010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不能够把乙肝项目作为就业体检的常规项目,只有特殊职业经过卫生部批准的才能够进行检测,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不属于需检测乙肝的范围,他承诺,尽快组织调查,给予王文答复。

  "很显然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的做法,违背了三部委通知的规定,剥夺了王文等人的平等工作权,而将他们的病情公布,也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

  --法律人士刘建华

  法律人士

  公布患者病情侵犯隐私权

  “尽管全社会都对消除乙肝歧视进行了大量工作,但对用人单位来讲,在有很多非携带病毒劳动者可供选择的情况下,还是会拒绝携带者。而王文等人的经历可以说是广州首例国企、三甲医院就业体检违规查乙肝被投诉的案例。”广东平等机会促进工作组法律顾问刘建华告诉新快报记者。

  刘建华称,根据三部委相关要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

  “很显然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的做法,违背了三部委通知的规定,剥夺了王文等人的平等工作权,而将他们的病情公布,也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刘建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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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317/554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