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警察泼辣椒水毁容 警方拒配合做伤情鉴定

2012/6/22 来源:山西新闻网a-A+

  医生鉴定为二度烧伤

  发微博的张清对记者称,18日白天,张大虎和妻子、母亲一起到南城区派出所报了案,并做了讯问笔录,“当事人就在场,有露面但穿着便服”。对方还主动问张大虎,“你是不是17号晚上那个人”。

  因为派出所不立案,张大虎的家人在派出所闹了起来。随后,南城派出所所长李光胜派了三位民警把张大虎送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张清说,李光胜称当时的警车车牌为“1509”,但没有透露民警是谁,“到现在为止,报案都没有立案”。张大虎告诉记者,当天被警方送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因为有警察随行,医生没有开具病历,19日上午,张大虎和家人自行到该院烧伤科检查,医生称是“二度烧伤”,但没有鉴定是什么液体导致的烧伤。“医生听到与派出所有关系就没做鉴定。”张大虎说。

  张大虎说,枣阳市公安局局长赵友明以及副局长常文国,曾到医院给了1000元钱,承诺“该看病的看病,我们会继续调查,纪委会给出满意答案”。由于对警方处理不满,张大虎家人试图上访。

  张清则告诉记者,20日她到枣阳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讨说法,一位王姓科长表示会调查,但其称此事不满足立案条件,“要60天后才能立案”。后来张清又到襄阳市信访局,不过至今仍未有解决方案。

  申请伤情鉴定遭拒

  张清的微博传播渐广后,6月19日下午,枣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光武故里平安枣阳”对张清说,“局领导已经安排我局纪委在调查处理,请你先消消气,我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的”。

  20日中午,“光武故里平安枣阳”在微博上公布了调查结果。结果称,“6月18日0时许,南城派出所巡逻队员驾警车巡逻至发展大道,见一人骑摩托车往东行驶,形迹可疑,遂喊话要求其停车接受盘查,该人见状加油门疾驶,后又弃车欲逃,被巡逻队员追至路边小树林扭住,扭获时巡逻队员用警用催泪喷射器对该人脸部喷了一下,但无踢踹等行为。当晚查明该人无违法犯罪嫌疑后即放行”。

  枣阳市警方还对警用催泪喷射器解释称,这种单警装备主要成分为辣椒制剂,并非硫酸,人体接触后,有轻微的灼伤感,为非杀伤性警械。张清微博中的“硫酸”不实,张大虎为“面部轻微灼伤”。

  20日下午,张大虎到襄阳市惠民医院司法鉴定处做伤情鉴定,但法医表示,“公安局把权力收回去了,不可以做鉴定,要公安局的书面委托书”。枣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常文国则告知张大虎的姐姐张清,“你这是在告公安局,我们要回避,不可能开委托书”。

  警方称可能是脸部过敏

  20日晚,枣阳市公安局政工室一名王姓主任告诉记者,经过调查,6月17日晚事发时的情况是,4名巡逻队员看到在路边小便的张大虎,正欲上前盘查,张大虎骑摩托车逃离,后弃车进入一片树林,被巡逻队员抓住后用催泪喷射器制服,“没有用警棍打”,后查明张没有问题就将其放行了。

  王主任表示,经过警方调查,当晚4名巡逻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不当之处,张大虎被辣椒水喷过后“二度烧伤”,警方将负担其所有的治疗费用。但对于为何张大虎被警用辣椒水喷射器喷过后烧伤,王主任说,以前也没有发现这种情况。“后来翻说明书,上面说99%的人用清水洗过就没事,但有1%的人会有过敏反应”。张大虎的面部烧伤可能属于过敏反应,王主任表示,最终需医生鉴定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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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622/702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