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态度
“不存在过失,但可以赔礼道歉”
为了证实罗女士所说情况的真伪,昨天下午,记者与罗女士来到了城北的这家三级甲等医院,该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一位姓纪的女工作人员出面接待。
纪女士确认,罗女士确实曾是他们医院的患者,而且从住院记录上看,罗女士也在该医院接受过3次绝育环取出术的治疗。但医院经调查认为,在罗女士的诊治过程中医院不存在违规行为,因为医院认为这个手术本身就有难度和危险。
“由于那个节育环在她体内多年,所以取出时断开了。”纪女士说,至于罗女士所反应的第二次手术没有作为的情况,医院的解释是,第二次只是宫腔镜检查术。通过检查,医生发现当时罗女士不具备手术的条件,所以没有进行摘除术。纪女士强调,当时医生将情况告知了罗女士。可罗女士却说,医生从没这样说,只是说手术摘除干净了,所以让她办理了出院。
最后,医院宣传部门负责人代表医院向罗女士道歉,且表示将向上级领导请示,研究可否退还诊治所产生的费用。
新闻伴读
取环是较常见的妇科手术
宫内节育器,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中用途极广的常规避孕器具,上世纪80年代前后广泛应用,被大家熟悉的有“O”型环和“T”型环,前者属惰性环,于1995年被禁用;后者属活性环,是目前普遍使用的带尾丝的铜离子环。目前已进入更年期的妇女,有环者多为“O”型。
取这种环时,需要相关的手术器械,也就是俗称的“把环钩出来”,是临床上较常见的妇科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