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峰山阿婆一分钟“生产”一桶山寨山泉水

2012/8/15 来源:金羊网a-A+

  查处

  桶装水加工窝点被查封

  执法人员将水管拆除

  昨日上午,白云区质监局联合太和镇政府等部门对帽峰山私售山泉水问题进行了查处。

  在帽峰山观光路路口,执法人员对一家山泉水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水店老板称,一桶水收5毛钱的劳务费,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几百桶。在店内,堆放着一袋贴着QS标签的桶盖被执法人员查获。店老板称,“盖子是别人沿路兜卖的,3毛钱一个,客人要的时候我就免费提供给他们。”执法人员告知老板私自贴用QS标签属违法,对水管设施进行销毁处理的同时没收店内一袋桶盖和十余个空水桶。

  此后,根据记者的暗访线索,执法人员随后对白云区竹料镇的桶装水黑窝点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到场后,加工点内阿婆仍不停止“生产”,被执法人员叫停,自称店主的男子称,“生产线”才开始运营一个月左右。经执法人员查实,该生产点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没有雾峰品牌权利人的授权。现场白云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生产点立案调查,将桶装水等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建议

  行为难以界定要出台法规

  昨日,参与执法的负责人介绍,政府部门曾多次打击和整治,捣毁了多个无证照山泉水经营点,破拆过大量储水罐和灌装水管,摧毁了经营点的灌装能力。但为何屡禁不止,该负责人称,当地村民饮用当地山泉水,而山区自来水供应设施还没有跟上,导致村民对山泉水的硬性需求大。其次,灌装点依山而建、藏身民居,其成本低、隐蔽性强,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容易死灰复燃。

  “有关部门分工和职责依据不太明确。”多位白云区相关执法部门人士称,灌装经营山泉水性质本身复杂,涉及面广。山泉水的利用涉及到国家水资源管理问题;开采山泉水对帽峰山造成的影响涉及到环保、消防问题;销售山泉水行为涉及市场销售秩序管理问题。一些时候灌装水确实用于销售和村民自用,违法行为难以界定和取证。

  一名执法负责人表示,建议上级部门参照《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提请人大尽快出台帽峰山山泉水使用管理政策和规定。规定对个人取用地表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处罚,对村民个人取地表水自用的行为视情况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和实行统一管理;有关供水部门要解决当地村民的用水难问题;将沿公路的取水点迁回村里,由村委统一管理,引导村民合法用水,不得经营销售,非本地村民不要到涉嫌存在经营行为的取水点购买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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