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
新政是否会使低价药价格失控?
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限价后,药品生产企业可依照实际成本及人力投入等因素调整价格,对于低价药恢复生产流通能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不少消费者也抱有怀疑,是否按照市场定价的方式,会导致这些原本物美价廉的低价药价格不断上涨?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医药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主要希望能够建立一种更加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使企业能够根据成本的变化情况,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来实时合理地调整价格。明确将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药品纳入清单。也就是说,企业实际上依然是在政府控制的标准范围内来定价。
据介绍,目前我国低价药品绝大部分是多家生产、市场竞争的现状,价格是否会出现大幅上涨不完全取决于一个企业,如果企业的质量没有明显的提升,想涨价很难。
其次,今后低价药品价格将在药品使用的日均费用标准内进行制定,上涨的幅度可控,最多将涨到政府规定的日均费用标准上。
新政能否增加生产者积极性?
近年来,随着药品质量标准提升以及原材料人工等价格不断上涨、生产线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成本逐年上涨,低价药品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导致部分常用低价药品出现临床脱销断档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基层医院、药店等单位,保证药品价格合理,恢复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积极性的呼声高涨,然而供应紧缺的问题却始终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以国家卫计委定点生产甲巯咪唑片的北京燕京药业有限公司为例,去年就曾经历过近半年时间的停产。其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承,只要生产,就是在做赔本买卖。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燕京药业生产的甲巯咪唑片在一些地区的公立医院招标中,中标价只有一两元钱,完全无法负担人工、厂房、原辅料、水电气等一路上涨的成本。
“目前我们也在等待即将出台的药品日均费用标准,希望有关部门在对价格的制定中能够对前期各方面的投入做出更加合理的判断,使生产企业的投入有所回报。此外,医院、药店等基层单位能否在日常工作中提高使用量、销售量,也是决定是否参与生产的考虑因素之一。”在采访中,一位药企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记者从昨天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后相关部门将把低价药品使用量纳入各级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调动医务人员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引导医务人员尽量用价廉质优的药品,为生产企业生产“低价药”提供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