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吃几颗药,现在要吃一把
药品涨价的影响发酵到患者身上,还出现了一些无奈的情况。让家住康王路的梁伯哭笑不得的是,以前吃过的消炎利胆片,“原来一天要吃几颗,(由于换了不同厂家的药)现在要吃一把了。”梁伯现在吃消炎利胆片的量是一日三次,每次12颗,“再加上其他一些慢病的药,感觉把药当饭吃了。”他表示,这样吃法,心理负担很重。
随后,记者在其开药的社区医院了解到,以前该社区采购的是万年青生产的、每粒含量为0.52克的消炎利胆片(100粒一盒),现在该药涨到了55元一盒。医院出于减轻患者经济压力的考虑,只能改买其他药厂的产品。“现在换白云山的消炎利胆片,每粒含量0.26克,100粒才10元。病人吃药的颗数翻倍但药量不变,价格还比原来药厂的药便宜。”社区医院药房科的负责人解释,这就是原来吃6颗药的病人换药后得吃12颗药的原因。
有药品器械企业负责人表示,实行议价后,低价药涨价,医疗单位一方面很无奈地改变进药方案,另一方面,由于患者没有参与复杂的购药过程,他们很难逐一和患者解释清楚。
专家
只为帮患者省钱就换药厂不够妥当
原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博士表示,政府取消低价药限价,并不意味着低价药完全进入市场自由竞争,而是属于“垄断性竞争”,自然会导致药品价格越竞争越涨的现象。对于医院出于“药价上涨”的考虑帮患者换药厂的现象,他个人认为,不应单从患者的经济角度考虑,更应从临床的角度考虑。“同一种药,具体到患者的身上,疗效还是各有不同的。”他认为,应尊重一些患者的药物依从性;药品确实涨价了,应与患者解释清楚;医院选药械应以不损害患者利益为原则。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表示,药厂涨价,只要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涨幅范围则属于合理。医院不应因为涨价而擅自换药和药厂。如果药厂涨价太猛,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投诉渠道申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