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醉驾新规定出台 酒驾者将被开除党籍公职

2011/9/2 来源:搜狐新闻a-A+

  交管局负责人解读醉驾行为后果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担任将被吊证或者开除公职;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将被开除公职;

  ●入党将受影响,已是党员将被开除党籍;

  ●不得入伍;

  ●不得担任新闻记者;

  ●影响就业,已经就业将面临失业;

  ●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

  ●面临经济惩罚;

  ●面临定期禁驾,甚至终身禁驾;

  ●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被外国使领馆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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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lgz/20110902/387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