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落实20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1/9/16 来源:中新网a-A+

  五是要加强分工协作,切实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承担起组织者、管理者、协调者的角色,负责技术指导、考核评估、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是要稳步推进,注重项目取得实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在持续增长,下一步应更加注重服务质量,避免单纯追求服务数量。

  七是要加强督导,开展项目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以及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度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八是要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改的一个亮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亮点中的亮点,政府投入力度大,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期盼,能否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让群众享受到实惠,卫生部门责任重大,不能有丝毫懈怠。

  一是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比如基层人员数量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的问题,弄虚作假、挪用经费的问题,项目实施中的不平衡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属于政策方面的,要尽快协调有关方面,并加以解决;属于管理方面的,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属于执行方面的,要及时开展培训和指导,督促改进。

  三是切实落实责任。卫生部门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项目经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四是确保完成任务。2011年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分别达到4500万和1500万。

  五是完善考核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各服务项目的数量、内容和补助标准,健全考核组织体系,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考核中的作用。

  六是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补偿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转变“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相互补充,最大限度的提高居民受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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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lgz/20110916/394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