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花痴,看到帅哥流哈喇子;我是宅男宅女,躲在房间YY;我是小清新,喜欢一个人唱歌一个人旅行;我是淘宝人,爱网购爱分享爱推荐...这些怪癖像青春期的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格调和韵脚,关注自身精神世界,无碍无害...
如果是私人的小"癖",不影响到他人,自己关起门来慢慢enjoy,不登高堂,也就无伤大雅。此等小癖,纯绿色,无公害!但凡事物极必反,好坏在于度。患癖者,多由习惯而来,而习惯者,必有"强迫"助之...
购物只选网购,甚至淘宝;每天不工作,不上学,当然,也不出门;微软老男人,看到神马空姐,警嫂就厚积薄发的一塌糊涂。这些其实也都只是当代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而已,病也许称不上,只能说当物质生活丰富了,精神依旧匮乏引起的一些问题吧。而且我有在街上看美女的癖好这种事情我会随便乱说吗?
从老祖宗造字的角度来看“癖好”者多数为“病”也!但在追求个性的现在,“癖好”的意义可能得到了翻盘,“癖好”所形容的行为可能成了时尚。但凡事有度,过度“癖”就还是病,比如,忙碌了一周,到了周末,我就想宅在家里,此等“宅癖”并无大碍,但若像某大学生宅家14年终饿死,这种“癖好”就累人害己。还有些“癖好”更是毫无争辩的病态,如露阴癖、恋童癖……
癖好和爱好有啥不同?从字面上看,“爱好”是风和日丽、阳春白雪,是美好兴趣使然;反观“癖”:积“辟”成“疒”,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爱好是一种状态,那么癖好就是爱好的一种非正常状态,即爱好的极端、病态状态。如陈冠希就是一个典范,爱摄影当然是爱好,但爱摄“艳照”就有点心理变态了。凡事物极必反,爱好很好,癖好免了。
小时候,妈妈总会对我们吼:别抖腿!别啃指甲!别咬嘴唇!别老盯着那个明星的海报傻笑!……但是,这些小毛病们还是陪我们慢慢长大了,似乎也没怎么影响我们的生活,那么,别为它伤脑筋了——如果这些小怪癖没有伤害到别人,如果这些小怪癖不会造成太可怕的后果,不妨快乐地享受它。真真觉得,有点小怪癖的人才更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