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药物的选择:主要决定于癫痫发作的类型,也要考虑药物的副作用。
①特发性失神发作的首选药物为乙琥胺,其次为丙戊酸钠;二线药物包括乙酰唑胺和氯硝安定。苯妥英钠及苯巴比妥可加重失神发作。丙戊酸钠优于乙琥胺之处在于其对强直一阵挛发作也有效,故病人同时存在失神发作及强直一阵挛性发作则首选丙戊酸钠。三甲双酮虽也有效,但不如乙琥胺及丙戊酸钠,且有较大副作用,故已基本不用。如单用丙戊酸钠或乙琥胺无效则可合并应用此两药。
②儿童和青春期的肌阵挛发作首选丙戊酸钠,其次为乙琥胺或氯硝安定;二线药物为乙酰唑胺、苯妥英钠或苯巴比妥。对婴儿痉挛症应在发病后个月内给予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皮质类固醇治疗,临床及脑电图

③单纯部分性发作以及继发的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首选卡马西平,其次为苯妥英钠或苯巴比妥;二线药物为乙酰唑胺或氯硝安定。复杂的部分性发作首选卡马西平,其次为苯妥英钠;二线药物包括扑米酮或苯巴比妥。
④对有中央一颞部或枕部棘波的良性儿童期癫痫,可是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
⑤Lennox-Gastaur综合征的首选药物为丙戊酸钠,其次为氯硝安定;二线药物为卡马西平或乙酰唑胺。
(2)药物剂量:口服药量均自低限开始逐渐加量。有些药物初服时反应较大,更需先试用小量,例如卡马西平用
100毫克/日,丙戊酸钠用毫克150/日,氯硝安定用0.5毫克/日,扑米酮用62.5毫克/日。耐受后再缓慢增量。由于个体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有差异,达到的有效剂量最宜用血浓度监测,此对卡马西平、苯妥英钠、乙琥胺和苯巴比妥尤为重要;对丙戊酰钠和地西泮类,则因脑浓度、受体结合度与血浓度不呈相关,作用不大,虽然如此, 血浓度监测也可防止其达到中毒量。
血浓度的测定须待药物浓度达到稳定状态时方有意义。此外,因为药物的有效部分实为未和蛋白质结合的游离部
分,有条件时监测游离部分浓度更为实用。监测唾液中药物浓度一般亦可达到同样的目的。
(3)坚持单药治疗:一种药物达到有效血浓度而效果不显,或因副作用而不能继续应用时,则应撤换,改用次选药
物。由于抗癫痫药物之间相互影响,常规同时使用多种药物务应避免。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和苯巴比妥均诱导肝脏的同一酶代谢系统,同时服用时陡然加快各自的廓清速度而使血浓度共同降低。苯妥英钠和丙戊酰钠竞争蛋白结合点,使游离成分增加,血药浓度监测不再有效。丙戊酸钠和苯巴比妥合用时,可导致意识不清,其机制尚未明了。扑米酮与苯巴比妥作用相同,更不需合用。
(4)合并用药:仅在特殊需要时合并用药。乙琥胺能诱发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用其治疗失神发作时,可酌情加用苯巴比妥。又如一线药物经过转换遴选,仅一种有部分效果时,或加量则副作用不能耐受时,可酌加一种二线药物。女性病人在月经期如发作频繁,也可短期加用乙酰唑胺。
(5)用药时程: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和单纯性部分发作在完全控制年后,失神发作在完全控制半年以上后,
方可考虑终止治疗。停药必须缓慢减量。病程越长,剂量越大,停药越应缓慢。整个过程一般不少于个月。若有复发,则重复给药如前。复杂部分性发作很少能完全控制,即使有之,也需长期维持于较小剂量。
(6)换药原则:当一种药物经过一定时间应用确认无效,需要换另一种药物时,宜逐步替换,即依据药物的半衰
期及达到有效血浓度所需的时间。达到稳定血浓度所需的时间一般为5~7倍于药物的半衰期,所以半衰期越长,则血浓度达到稳定状态所需的时间也越长,反之亦然。至少有3~7日作为过渡时间(递减旧药及递增新药),以免因血中浓度不足而发作加频。但发生过敏反应或造血障碍者另当别论,此时应立即停服该药,以免酿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