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有三个分别的意义:同性恋倾向、同性恋行为,同性恋权利运动(或称同志运动)。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感情的人类同性恋爱不可同日而语。
性取向是只有本人自己,通过自己的直觉,感觉性吸引和感情欲望,才能做出判断的,而他人是无法判断的。一般说来,性取向与性行为是没有固定的对应关系的。
从恋爱的角度来说,爱情观的不同决定了人们更愿意与同性还是异性恋爱。信奉柏拉图爱情理论的人坚信只有同性间存在真正的爱情,异性之间存在的无非是性和生育。
同性恋是一种性向,他是否是病态,目前还没有确切的依据。关于决定同性恋因素颇受争议。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无法用数据来说话。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习得性行为,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倾向,是非常困难的。
有人还表示,有种先天的因素使人对异性产生性欲,但这种因素在同性恋者身上无法体现,属于非典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