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院做火疗不想却被火烧

2016/11/15 来源:山西晚报a-A+

  11月11日,省城居民小玉本想到美容店好好地保养一番,不料突发意外身体被烧伤,医院鉴定烧伤面积为全身5%,属于Ⅱ度烧伤。身心受创向美容店讨要说法,店家表示愿意赔偿,但是一个多月来,怎么赔偿,赔偿多少却谈不拢。

  10月5日下午,我到一家美容店做火疗。火疗的操作流程是:在背部盖上毛巾,淋上酒精,用打火机点燃酒精,再用毛巾盖灭。当时盖在我背上的毛巾点燃后没有被盖灭,反而燃烧了起来,后来她们好几个人过来一起动手,才把火弄灭了,我当时吓坏了,就从美容床上滚下来,在地上来回打滚,后来我感觉背上火辣辣地疼痛,但那个美容师却说问题不大,只用了店里一款修复精华进行涂抹。我离开的时候,美容店老板说这次护理不收费以示歉意,还让我晚上到店里领取烧伤膏。

  当天晚上,我感到非常疼痛,坐下不能靠背,睡觉也不能仰卧,到了10月9日,我的伤口还未愈合,我要求美容店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10月10日,美容店老板带我到某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表示,烧伤面积为全身5%,属于Ⅱ度烧伤。我还因为这事在医院住了几天,美容店老板倒是付了医药费,还派她店里的小姑娘在医院陪着我。

  后来,我多次到美容店进行交涉。其间,美容店曾提出赔偿1万元,我要求在此基础上承担后期伤疤的修复美容费用,但美容店不同意。美容店老板说我要求赔偿的3.2万元,这样的赔偿金额要求太高了,她无法接受。美容店老板认为,我应该先到法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美容店方面将会根据鉴定结果来赔,意思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因为赔偿的钱究竟该多少,我们一直达不成一致,所以这件事就一直拖着。

  我们来探问

  就小玉诉说的这个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山西某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郭律师认为:

  双方现在这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需要走法律途径,小玉可以到法院起诉,提供医院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美容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同时,可到相关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根据结果要求对方赔付后续背部的修复美容费用等。

  郭律师建议,消费者如果发生类似事件,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应尽快选择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不可一拖再拖,因为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一年。他还提醒,消费者到美容院美容时,最好事先检查美容店是否具有工商或卫生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包括美容师的上岗执照等,以确保美容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最大限度地避免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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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a/20161115/1417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