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无医生执业资格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被判刑

2017/3/8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法制报a-A+

胎儿性别鉴定简称性别鉴定。性别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PCR)技术,荧光定量分析技术等,经过多重离心分离dna染色体,检测血液样品中是否存在Y染色体,以确定胎儿性别。性别鉴定通常在胎儿出生前通过抽取孕妇血液12ml,检测分析游离于母体中的胎儿dna染色体鉴定胎儿性别。

多人合作,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并为有需求的孕妇进行堕胎手术。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5名被告人共同受审。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陆某、赵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相互配合介绍孕妇由被告人王某某用便携式B超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待鉴定结果确定后,陆某、赵某某根据孕妇需要,再次介绍合肥市瑶海区某医院医生为孕妇进行引产手术。陆某、赵某某或王某某向孕妇收取费用,然后再行分配。 

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被告人李某、陆某、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相互介绍孕妇以抽血化验方式鉴定胎儿性别,由被告人陆某或刘某某对孕妇抽取血样,后将血样送至他人(真实身份待查)处进行检验。李某或陆某向孕妇收取费用,然后再行分配。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陆某、赵某某、王某某、李某、刘某某5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情节严重,5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行医罪。

被告人陆某、赵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由陆某介绍、赵某某亲自给孕妇用药,为他人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据此,长丰县法院分别判处陆某等5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到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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