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贴牌水工人不敢喝

灌装流水线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封存桶口、包装,而几名工人着便衣就坐在流水线面前,徒手将身后摆放的15种纯净水品牌的包装纸放入桶口,再使用液压设备对桶口进行封存。一家工厂为何可同时生产15种品牌的纯净水?工人们回答:“这很正常呀!客户需要什么牌子的水,我们就贴什么牌子。”记者再询问他们如此灌装是否达到卫生标准?工人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他们均予以否定,并称全厂仅8名工人,都是老乡相互引荐入厂工作的。
记者在现场还看到有绿茶、百事可乐、脉动等饮料空瓶,有工人称:“因为不敢直接饮用桶装水内的水,都是自己买饮料喝。”
低价销往全市各地
在现场的两张办公桌上,记者看到15种品牌的账本,上面清楚记录了每种品牌从今年6月销售桶装水、回收空桶的数量以及价钱,这些桶装水分别被送往全市各地的酒店会所、电影院、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小卖店等上百个地点。
一名正在包装的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最高每小时可生产600桶,每天约生产数千桶,其实水质一样,但根据不同品牌定价对外批发销售,最低的1.7元/桶,最高4元/桶,而桶装水到了零售经销商那儿,价格翻倍至7-12元/桶。
如何辨真伪
假冒品牌的桶装水特点是瓶身虽系正规授权生产的容器,但桶装水瓶口处的塑料封口均不是正规授权的生产厂家所生产,没有标注详细的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QS证号等信息。
律师说法:经营者涉嫌三宗罪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菅峰律师认为,洪某波案涉嫌以下几方面违法:
假冒品牌水,涉嫌民事侵权。既可能涉嫌侵犯别人的商标权或者是商号权,也可能涉嫌侵犯别人的商誉权,被假冒的商家有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据相关侵权事实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即便受害人无法举证损失数额,法院也可以在50万元范围内,判决侵权方赔偿。
无照经营,不但涉嫌非法经营,而且还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菅峰律师说,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撕毁执法部门的封条偷偷营业,涉嫌抗拒执法、妨害公务以及妨害行政执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或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