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曝光10件虚假违法广告 保健类占9成

2015/3/26 来源:凤凰健康a-A+

  1.“兴格乐三味蒺藜散(通用名:三味蒺藜散)”处方药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2.“显立克咳喘舒片(通用名:咳喘舒片)”处方药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

  3.“天草丹参保心茶”药品广告。该药品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擅自夸大适应症,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4.“神佗元丹子母丸”普通食品广告。该食品广告出现与医疗用语、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和治疗功能,广告利用专家访谈、消费者的形象名义作证明等内容。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5.“冬虫夏草含片”普通食品广告。该食品广告出现与医疗用语、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和治疗功能,涉及疾病预防和特定功效,该广告出现利用专家访谈、消费者的形象名义作证明等内容。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6.“白花蛇七层透骨贴”医疗器械广告。该医疗器械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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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bgt/20150326/1065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