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孙先生因病被送入重症监护室后,约有10分钟就跳楼身亡,其家属认为医务人员曾对患者实施“冷暴力”,遂起诉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下称东方医院)索赔46万余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院方否认“冷暴力”,认为患者跳楼是自身精神因素造成。
孙先生的家属诉称,今年2月28日晚7时许,孙先生因患严重的肺部感染,被送往东方医院。入院后,患者先住进急诊观察室,3月2日下午被通知可办理住院手续。其间,孙先生一直卧病在床,需专人护理。3月2日下午5时许,因病情恶化,孙先生被送往11层的重症监护室,约10分钟后从病房跳下,不幸身亡。
家属认为,重症监护室对病人的护理规格较高,需要医务人员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和生命特征,随时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但东方医院并未达到该特级护理标准,加之医务人员的“冷暴力”,对病人冷眼相对,且有刺激病人的言语,对孙先生的死亡存在严重过错。因此,起诉索赔46万余元。
庭上,院方表示家属没有证据证明医护人员有“冷暴力”,并称孙先生进病房后说热,要求医护人员打开窗户。病人跳楼时,医护人员没有看到,当时病人身上带着监护设备导线,但他拽下导线,将仪器甩在地上。事后,警方排除了刑事犯罪嫌疑,认为患者是自杀。医院认为,患者跳楼超出了医院的预见和管理能力,不同意赔偿。
庭审最后,双方都同意调解,调解将于庭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