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预立法:熬制泔水油 最高可罚10万元

2011/6/9 来源:新华网 a-A+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日前提请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该条例,餐饮娱乐等场所的餐厨垃圾(俗称泔水)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如将废弃食用油作为食用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条例规定,娱乐、餐饮、住宿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委托取得服务许可证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条例还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作为食用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违反规定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加工废弃食用油的工具、设备,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废弃食用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设、安装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台账,记录废弃食用油生产和处理情况,保存备查。

  此外,对于一些容易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厂,必须要按照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并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危险废物台账应当保存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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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609/37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