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再调整 年内重回统一定价?

2011/8/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a-A+

  统一定价与新医改方案矛盾?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统一定价的政策更多的会受到大企业的青睐。

  “在实行统一定价的情况下,新的招标体系就可以不招价格,而重点考评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这样的招标方式,肯定就会对大企业比较有利。”前述医药界业内人士分析。

  王伟英认为,通过这样的定价方式,一方面既能够保证制药企业生产合格药品时获得相应的利润,另一方面能够加强对中标药品质量的评价和监督,淘汰那些质量不合格的制药企业。

  “对于药品来说,质量肯定是最重要的。”王伟英说。

  不过,这更像是关于基本药物统一定价政策的理想化状态。事实上,在早期讨论的过程中,不少质疑认为政府很难给药品合理定价,甚至有向计划经济回归的嫌疑。当时的不少制药企业也因为担心定价不合理,而并不赞成统一定价。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肯定更多采用市场定价机制是最好的。但因为医疗机构垄断,市场机制不起作用,不得已又引入了招标采购,而招标采购又出现唯低价的状况。这一系列的因素带来了现在的状况。”于明德如是说。

  按照新医改的方案,目前确定的药品定价机制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在这种机制下,国家制定的指导价相当于一个天花板,招标价不能超过这个标准。

  “按照这个定价机制,实际上真正掌握药品定价权的是省级招标部门。”于明德说。

  如果实行基本药物统一定价的话,则意味着相应的招标药品不能低于这个统一定价,实际上是又划出了一个药品招标的价格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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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825/385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