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福建确定的“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之一。福建省医改办消息称,福建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7日来自福建省医改办的统计数字显示,至今年7月底,福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209.69万人,参保率达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人数达2449万人,参合率达99.28%,比国家规定的90%目标高出9.28个百分点。
福建西部山区的龙岩市2009年即提前两年实现国家基本医保目标。这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级市,2008年就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
2001年起,福建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后,福建也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前实现了国家提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目标。2010年,福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2404.2万人,参合率达98.13%,人均筹资水平达150元人民币。
据福建省医改办透露,目前,福建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5%,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年内可分别达到70%左右;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参保人持卡就诊和即时结算,今年9月底前基层医疗机构也将全部实现参保人持卡就诊和即时结算。
据规划,福建到2015年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3610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增长1.5倍以上,达到年人均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