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网民"拉拉网"团购月饼被骗投诉无门

2011/9/10 来源:网易新闻a-A+

  【解说】小叶是广州一名在读研究生,中秋快到了,他想给家人寄一盒月饼。8月28日他在一个叫“拉拉网”的团购网站上买了一盒的冰皮月饼想寄回家。

  【同期】受害人 小叶

  在百度团购里面搜索“月饼”,然后就在第一页里面看到有一个冰皮月饼比较划算,而且全国包邮的,然后点击进去就是拉拉网这个网站。

  我们也看了一下它的凭证什么的,都觉得没什么问题,然后我就在线支付138(元)打钱过去,页面界面出来就是“已确认支付”。然后就这样我们也没太留意。

  【解说】网银付款后,原本8月30号小叶就能收到月饼,但月饼并没有按时到货,他开始觉得事有蹊跷。

  【同期】受骗者 小叶

  本来就写着(付款后)隔天就发货,就是看到没有发货我们产生了点疑问就打电话问客服。客服就说订单太多,要延迟一天才能发货。到了8月31号早上我们看到那边已经确认发货了,我们就在等待着收货,但是等到现在(9月6日)还没有收到货。

  【解说】一开始他还相信只是商家延迟发货,直到他在讨论区发现,收不到货的不只是他一个人。

  【同期】受骗者 小叶

  拉拉网它有个讨论区,有个售后讨论区,我在讨论区里就发现有点不对劲就是很多人都收不到货,我们一对那个单号,(发现)全部都一样的发货单(号)。

  【解说】与小叶一样,在深圳工作的周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她也是在拉拉网上团购了月饼,也是网银付款后便杳无音讯。

  【同期】受骗者 周女士

  已经7天过去了,也没有消息,也没有收到货。(商家)他们也没有跟我联系,就是杳无音讯。我们就感觉这肯定就是一个诈骗团体,我们肯定就是被骗了。

  【解说】记者日前登陆“拉拉网”,发现上面的团购信息已经被删除。网站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拉拉网为深圳市科联盛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7月创立,法人代表为龙威平,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当记者根据网站上留下的公司工商、税务信息来到其所谓的公司地址,并没有见到网站上所说的“科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出镜】新华社记者 吴鲁

  我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拉拉团购网上显示的注册公司的地址,但是记者来到这里的时候,所谓的“拉拉团购网”已经人去楼空,已经换成了别家公司。

  【实况】新租户(非正常拍摄)

  这个人已经搬走了,已经换成了这个公司,要不你就跟房东联系一下,或者直接找到他们比较好一点。

  (他已经搬走了是吧?)

  我们是6月份签的合同,7月份在这里办公的,你们问清楚了在哪里再去找他们吧。

  【解说】为了维权,在拉拉网受骗者们自发建立了QQ群,目前已建立三个“拉拉网索赔QQ群”,人员超过200人。小叶告诉记者,他自己尝试过通过各种方式维权,但收效甚微。

  【同期】受骗者 小叶

  我在深圳12315的投诉网站上投诉,没人回复,投诉好久都没人。只是有像我一样的受害者在下面跟帖,但是没人回复,没人作出任何反应。包括警方那边也是备案,没说会怎么处理,也没说是怎样进行侦查,也没有等到其他的消息。

  【解说】受骗者们在网络上集合了部分受骗者的信息,交给在深圳的周女士,向深圳市公安机关报警。9月6日,记者随“周星星”一起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派出所报案,本来以为很快就能完成,她只和公司请了1小时的假,没想到笔录做了一下午。

  【同期】受骗者 周女士

  如果是为了69块钱去报警,还是挺麻烦的,但是我为了一百多号网民的利益,跟这个社会的公道,我觉得我还是要来一趟。因为我是第一次团购受骗,我不想其他的人继续受骗,所以希望通过我的报警,至少可以给网民一些支持和力量。

  【解说】相关专家建议,消费者除了尽量使用正规、有第三方认证的团购网站进行消费的同时,也要擦亮眼睛看准团购网站再网购。

  【同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处 刘斯亮

  (拉拉网)它这个肯定是一个假的网站,百分之百是一个假的网站。自己公布出来的一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但是这类的扫描件我们认为是不能很可靠,不能去轻易相信的。因为它没有一个经济户口的一个形式,没有这样一个电子链接的经济户口,这种形式是大部分欺诈性网站比较惯用的手法,消费者更难去辨认一个真实合法的网站。

  【解说】还有专家指出,工商管理部门应该对网上商户加强监管。

  【同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徐松林

  经营者提供材料去注册,然后要年检,在年检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像工商部门就负有义务审查的义务,你连地址都不存在,那说明你监管有问题。

  当然工商部门平时没有收到消费者投诉,有时候因为人手有限,监管起来有一定困难。所以消费者受骗以后应该尽快向工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情况下仍然不监管的话,那(监管部门)就失职了。

  【解说】另外,本次被骗的一百多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从导购网站进入拉拉网的,导购网站是应该付连带责任的

  【同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徐松林

  在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就是有一些网站,像这个百度、360通过竞价排名,把有一些诈骗网站或钓鱼网站排在前面,消费者通过网上搜索到这个以后受了骗,从法律上来讲,搜索网站像百度、360它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因为在这个地方相当于收了这些虚假网站的费用为它做了广告。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是要付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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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910/390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