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赴鸿门宴 东莞两女控遭同一上司强奸

2011/10/19 来源:南方网a-A+

  ●遭遇相似,都是醉酒后被带到酒店开房,涉事男子称“对方自愿”

  ●警方回应“暂无足够证据支持强奸说法”

  早前,一篇“女医生赴鸿门宴遭领导强奸”的网帖开始出现在全国多家网站论坛。网帖主要内容讲述,控告人小娜在今年4月14日凌晨,酒后被门诊股东之一陈某某下“迷药”,继而被带到虎门某酒店“强奸”的经过。受理此案的虎门公安分局回应:“暂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强奸的说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11日,自称同样被陈某某采取类似手法性侵犯的控告人小雨现身东莞,并到虎门公安分局白博派出所报案。10月17日晚,陈某某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说我强奸没有证据”。

  女子自称酒后被下“迷药”

  控告女小娜9月16日在广州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她于2008年从湖南某大学毕业,2011年3月初,应聘到寮步镇某门诊工作,担任妇科医生助理。

  2011年4月13日,小娜晚上9时许下班后,门诊负责人陈主任和沈主任叫小娜及4位女同事,陪同门诊股东之一的陈某某及其朋友,一起到寮步镇步行街的一家K T V吃饭唱歌。席间,包括门诊两名负责人在内的众人都纷纷对小娜劝酒,陈某某也不停地来敬酒,小娜推辞,门诊负责人就劝说:“这是门诊的大老板,老板敬酒,一定要喝。”

  小娜称,碍于情面,她接连喝了不下10杯啤酒,感觉醉酒想吐,去了趟洗手间。再次回到席间时,陈某某拿起一杯已经倒满的啤酒给小娜喝,小娜推辞不下,喝了以后,就觉得肚子很热很烧,头更晕,四肢无力,于是找服务生到旁边房间休息。4月14日凌晨2时许,小娜被同事找到后,扶回了K T V的包间。至酒场结束,小娜称陈某某趁自己意识不清,把她扶上车,并从寮步带到了虎门。

  对方事发后写下3万欠款条

  在网上一篇小娜的申诉书中,小娜称,4月13日晚上的酒席间,陈某某不断表扬小娜能干,还表示在虎门陈某某出资的一家门诊,近期有医生请假,要小娜过去顶班当医生。

  陈某某把小娜带到虎门后还对她说:“今天你就先在这好好休息下,休息好了明天带你去看点(指看门诊)。”“你放心,我和别的男人不一样,我是好男人来的,你不用怕。”便带着小娜进了虎门某酒店。进入房间后,小娜称,她当时处于极度困倦迷糊中,一见床,未脱衣服、未脱鞋就倒下睡着了。

  “早上醒来,感觉下身很痛,看到陈某某光着身子躺在我身边,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小娜称,当时心里充满恐惧、迷茫和害怕,只知道哭。看到陈某某想用湿毛巾去擦床上的血迹,小娜哭着阻止,陈某某就一直哄劝:“不会亏待你,我会对你好……”随后陈某某又让小娜去洗手间洗澡,见小娜一直在哭,陈某某恩威并施,开始说会补偿小娜,并答应给小娜写欠条,后来称,他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不听话“有你好看”。

  在小娜去洗手间时,陈某某用虎门某酒店的房间信笺,写下了一份“尚欠工资费用叁万元整”的欠条。大约14日上午11时许,陈某某把小娜交给门诊负责人陈主任及另一男子,让他们开车把小娜送回寮步。

  被控人:双方都是自愿的

  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小娜称,从4月14日下午回到寮步霞边的门诊,门诊负责人就一直监视着小娜的动向。小娜借口找手机出门,于14日下午3时许,到东华医院做了妇科分泌物检验,2011年4月14日16时14分,东华医院出具了“留存有精子”的检验报告单。

  在小娜外出期间,小娜称,门诊的两位负责人不停地电话联络小娜,恩威利诱小娜不要报警,并于14日下午5时许,答应给小娜兑现陈某某所写欠条的钱。而小娜咨询朋友后,在东莞大道附近一家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厅内收取了现金。

  “我大学毕业后,曾经谈了5年的男朋友,因为我坚持结婚后才能发生关系,男友最终离开了我。”小娜说,婚前守身如玉是她的原则,结果却被陈某某打破了梦想。几经犹豫,4月15日下午,小娜到东莞市公安局报案。当天晚上,小娜被警车接到白博派出所,连夜做了讯问笔录。

  小娜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反映,在她遭遇陈某某“迷奸”之后,不仅门诊两名负责人不断打电话劝她不要报警,门诊女同事也劝她不要报警,此外还不断接到自称公司领导的男子谈私了条件的电话(小娜称有部分录音)。

  面对网上小娜的指控,10月17日晚陈某某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整个过程大家都是自愿的,说我强奸没有证据。”虎门公安分局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暂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强奸的说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焦点

  女方究竟是否自愿?

  小娜称,自己是在醉酒和被陈某某下“迷药”的情况下,丧失抵抗能力,才遭到陈某某性侵犯,并非自愿。4月16日,小娜将证据提供给警方,包括:案发当天的内裤、东华医院的化验单、分泌物、欠条复件以及存单等,表示可以证明陈某某对她进行性侵犯。

  陈某某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在寮步喝过酒后,她主动上了我的车,到虎门酒店开房,整个过程都是自愿的。”陈某某称,事发后他也到派出所做了讯问笔录,“酒店监控录像能证明,说我强奸没证据。”

  在事发的虎门某酒店三段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4月14日凌晨3时19分,疑似当事人的男女双方出现在电梯内,男子伸出左手揽女子腰部,并在其耳边说话;女子则顺势靠近男子耳边说话,手臂随后搭在男子颈部。进入房间前,男子牵着女子的手,但男子打开房门进入房间后,女子在门前作短暂停顿,随后进入。虎门公安分局称:“暂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强奸的说法,案件还在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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