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罗村街道妇联慰问王海章、刘冬梅夫妇,就事件给家属及社会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院长黄作专程向家属鞠躬道歉。按照家属要求,婴儿昨日被转送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作进一步观察治疗。
由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妇幼保健院等7名专家组成的事件调查组,目前已查清楚原因,明确了有关人员诊疗行为的违章性质。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分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妇产科主任被免职。
至于究竟是否定性为医疗事故,需待日后婴儿治疗终结并由专家明确是否存在伤害后,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潘永桐常务副局长表示,对卫生队伍出现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将坚决查处。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协助做好婴儿的观察治疗工作,并根据专家鉴定责成医院给予相应赔偿。
该局将向全区通报事件,吸取教训,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开展学习,查找问题;在全区医疗机构中开展医疗安全工作专项督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事件发生。同时,进一步修改并完善医疗纠纷、事故上报制度。
■调查意见
一、医生未能按照产科高危妊娠诊疗规范处理产妇及胎婴儿,发现早产后,未及时通知产房助产士及新生儿科医生到场处理,产后亦无对婴儿进行检查和采取抢救措施,无向上级医生请示汇报。
二、护士发现产妇急产后,未及时报告医生,亦无按规定检查婴儿,就自行判断婴儿死亡。把误判为遗体的婴儿及胎盘临时放置于处置室洗手间亦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三、医院对科室专业人员配置不足。
四、科室管理不到位。科室对医务人员业务培训不足,工作指引不清晰,医护、医患沟通欠缺,未能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处理决定
1.对院长黄作实行诫勉谈话,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
2.免去分管领导殷某副院长职务。
3.免去黄利川医务科科长、李景玲妇产科主任职务。
4.直接责任人曹晓峰、薛凤兰、麻桂棉继续停职接受调查。具体处罚决定须经过立案、取证、听证等法定程序后作出相应处理。
■疑点回应
一、对胎儿遗体、婴儿遗体如何处理?
对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国家有严格规定。南海区各医院均建立了太平间工作制度,患者尸体的登记、交接、运转、存放、处理等各环节的工作规则。要求各医院严格执行医院内部及医院与殡仪馆遗体交接工作流程。去年6月,区卫生局重申严禁将胎儿、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在本次事件中,当事人主要是考虑先处理产妇再移送“遗体”,但即使这样,当事人的处理仍然是违规的。
二、值班医生当日3点30分,从产妇出现阵痛时,到5点护士接生,值班医生为何不在场?
孕妇急产,值班医生未能及时到场的问题,是医生的责任心不足、对产程误判和医院人力资源调配不足等原因导致。
三、今后赔偿问题
目前,专家组通过调查取证明确了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有关赔偿问题须待婴儿治疗终结后,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评估,落实相应赔偿责任
四、有关护士资质问题
当事2名护士,其中1名具备执业护士和助产士资格,另1名为助理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