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又见兽父性侵女儿!一对夫妻婚后育有2女1子,离婚后3名孩子跟着父亲生活。但父亲却罔顾人伦,8年前就对当时年仅7岁的大女儿伸出魔爪,多次性侵得逞。女儿事后透过Skype和母亲哭诉,并在自己网志写下“父亲是禽兽”等字眼,才揭发多年遭到父亲蹂躏的惨事,检方依强性交罪对这名兽父求刑28年。
这起兽父性侵女儿的案件,早发生在2003年就开始。金门县一名男子(35岁),当时和家人一同居住在新北市泰山区。当年9月,这名兽父竟趁妻子不在家时,对当时年仅7岁的大女儿伸出魔爪,趁女儿熟睡时,不顾她的哀求和哭喊,对她性侵得逞,还造成大女儿下体大量出血,妻子事后发现赶紧送医,当时欲向警方报案,却遭奶奶斥责“你想让孩子没父亲吗?”
妻子只好退让,等待丈夫是否能够知错能改。但丈夫非但没改过,反而变本加厉,一家人于2008年返回金门老家定居,男子也在当地担任船员。两夫妻则因感情不睦,于2009年12月离婚,妻子一人孤身抵台工作,3名子女则留在金门和父亲生活。但兽父仍继续逞兽欲,又对女儿至少性侵8次得逞,其中一次还被男子的姐姐发现,原本要报警处理,男子却作势要跳楼自杀,她才心软未报警。
大女儿无法忍受父亲长期的兽行,今年3月透过Skype和母亲连络,告诉母亲自己遭父亲蹂躏,并且痛骂“父亲是禽兽,谁再帮他说话就和他势不两立”。母亲一状告上法院,板桥地检署讯问这名父亲是否真有其事,男子一概否认犯行,但长女弟、妹皆出庭作证,法官认为事实明确,痛批男子把女儿当作洩欲工具,依强制性交罪将这名兽父起诉,合并求刑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