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提高患者满意度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推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答: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大力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我们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1358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网络地市级以上全覆盖,县级覆盖面达到73.8%。2011年1月到10月,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共调处医疗纠纷14976起,调处成功率81.6%,调解满意度在95%以上。
问:在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是如何推进的?
答:在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方面,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探索大卫生体制下实现管办分开的具体模式。围绕理清政府与公立医院的职责、院长的选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三方面加强探索,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或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
在补偿机制改革方面,试点城市探索形成了改革支付方式、降低或取消药品加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独立于医院外的药品管理中心等四种“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全国338个地市中,有156个地市实行按病种付费,94个地市实行按人头付费,134个地市实行总额预付。上海市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情况下,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初步理顺了价格体系;安徽等省级物价部门下放价格调整权限。同时,各地逐步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在保障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补贴、历史债务化解等方面,都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问: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可以说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重点。目前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推进县级医院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药品采购、监管等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是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两大重点。补偿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目前,陕西、湖北、江苏等18个省份已正式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医院共计561家。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陕西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在部分试点县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浙江省试点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理顺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各地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力争每个县基本建成一所二级甲等以上的公立医院,实现大病不出县。
问:目前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是否能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答:总体来看,医疗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的矛盾依然存在。各地加强医疗资源科学规划和布局调整,采取新建、迁建、改扩建及整合公立医院等措施,着重加强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能力建设。通过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医学中心能力建设;通过对口支援、骨干医师培养等工作优先发展县级医院,以区域医学中心和县级医院为龙头提升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在服务体系内部,通过组建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托管、院办院管、技术协作等方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个县级医院长期派驻5名城市医务人员。目前,1300多所三级医院与2700多所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127所军队医院重点对新疆、西藏等地区的200多所县级医院开展对口支援,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各地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行业。
问: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各地进行了哪些改革探索?
答: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各地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依据,提高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水平;芜湖、镇江等城市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增加公立医院人员编制;8个城市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门文件,其中上海市在制度建设方面已与国际接轨,并明确规定接受规范化培训是医师从业的必要条件;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