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烟条例春节后修证 违者直接罚款

2012/1/10 来源:南方日报a-A+

  建议

  设立独立管理部门和执法队伍

  周庆强认为,要进一步改善不少地方尤其是消费场合的控烟执法不力的现象,一定要从加强执法力度上抓起。

  他建议,接下来可以将控烟管理部门专门从市爱卫办独立出来,改变现在管理人力不够的问题。如果能够专门独立的设立一个30人编制左右的控烟专职管理部门,将大大改善现在“兼职”管理带来的管理乏力问题。另外一个很关键的措施是需要建立一支独立的控烟执法队伍,每天常态化督查。在他看来,如果广州有一支100人的专职控烟执法队伍,每天分赴各个场所常态化监督,那么全市的控烟效果会大大改善。

  改善控烟执法不力的另一个措施就是加强罚款力度,通常口头教育只能对一些自觉的老百姓起作用。消费性场所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往往是应付式上报虚假数据,这类情况必须严罚才能更奏效。

  根据《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显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建立禁止吸烟或者限制吸烟的管理制度,拒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周庆强透露,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7件法规案,其中就是包括继续修正控制吸烟条例。此次调整将在操作性和执行效果等方面进行调整。条例修正的工作很快会推进,预计在春节后就会开展讨论会。条例修改的核心在于加执法力度,现在有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意见,就是不再设立“倡导期”,直接对违规者和执法不力的企业进行罚款。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110/493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