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住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的“玻璃门”,今后有望被打破。市医改办定于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未来拥有医保资质的民办医疗机构数量将大幅增加,民办医疗机构患者可向大医院转诊,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也将会有社会资本办的医院进入补充。
■医保资质
民办医院申请医保一视同仁
在民办医疗机构无法使用医保,这是人们不愿意去民办医疗机构的一个重要原因,未来民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资质将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平起平坐。征求意见稿提出,有关部门对各类医疗机构将实行统一的审批标准,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资质。医保部门应公开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保证民办医疗机构在政策知情、信息和数据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的合法利益。
此前,虽然不论政府办还是社会办,只要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都可以申请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但医保部门只有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机构在申请医保定点时实现随报随批,其余的还是按照不定期、分批纳入的工作模式,使有些真正不错的民办医疗机构因长期不能纳入医保定点,而造成运营困难。据统计,1911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只有124家,仅占所有医保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6.5%。
当然,社会办医同样需要承担公共卫生和支农、支边、对口支援、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指令性任务,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办医疗机构予以补偿,提供符合条件的基本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政策。
■便民服务
民办医院可向公办医院转诊
目前,公办医疗机构在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等方面都有许多便民举措,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可与公办医疗机构开展这些合作,提供全天、无假日医疗服务。目前也有民办医疗机构向公立医疗机构转诊的情况,但非常少,且不成体系规模,如果民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开展合作,市民将不必担心在民营医疗机构看不好病,如需要可及时向相应的公立医院进行转诊。
征求意见稿特别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发展连锁化运营和大型医疗集团,并要求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监护审批程序,向社会公示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
具体来说,社会资本申请设立1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由区县卫生局审批即可。申请设立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和各级各类专科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等,由区县卫生局先审批,合格后报市卫生局审批。申请设立100张床位以上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先由区县审批,后由市中医管理局审批。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非营利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营利性的到工商局注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手续。卫生、民政、工商等相关审批登记手续在正式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人才资源
民办医院招聘人才直接落户
征求意见稿指出,社会办医纳入全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对于通过公开招聘平台确定引进的人选,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调京手续,这将加大民办医疗机构的人才吸引力度。此外,在职称评定、人才培训等方面,民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也将统一,不再“打入另册”,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与公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鼓励医务人员在政府办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