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级公立医院药价或降15进价即卖价

2012/2/20 来源:39健康新闻a-A+

  基层声音

  足够的财政保障支撑医院公益性

  针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西乡县卫生局局长、县医改办主任章忠林说,该县CT与核磁共振费用已下降15%,“按新规定,我们还最少会再降价5%,达到至少降价20%。”他说。若降价20%,CT会便宜34元,核磁共振便宜80元。

  昨日,各县(区)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院长也参加了会议。在莲湖区医院院长齐燕斌看来,会议明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确实是个利好消息”。周至县医院和蓝田县医院院长也持相同观点,认为足够的财政保障是体现公益性的前提。

  同时,齐燕斌认为如何留住人才是个挑战,“这次也出台了一些人才培养计划,会对引进和留住人才有帮助”。他说,对该院已经招的一名研究生,不但不会限制他工作的科室,还会为其提供多种培训机会,“希望这些方式能慢慢留住人才,吸引更多人才”。

  今年将健全全民医保网

  今年,陕西省还将健全全民医保网。“今年要将参加医保的中央部分高校、省属高校和中央单位整建制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赵正永说,同时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的比例。

  上涨、不变的项目

  主要为医疗服务价格

  床位费、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级别护理费、手术费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中的治疗费,共五类。床位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50%;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40%;级别护理费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中的治疗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30%;手术费上调幅度不得高于10%。挂号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以外的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仍保持现行标准,按《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的有关政策执行。

  下降、取消的项目

  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

  检查费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幅要高于20%;其他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降幅要高于15%。取消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并入调整后的床位费,不再另行收费;取消现行特需病房床位费的相关政策,执行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意见》规定:凡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的卫生材料,不得向患者另行收费;对可向患者收费的特殊卫生材料,要严格按照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向患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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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220/525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