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锰超标追踪:正评估含锰不锈钢锅安全性

2012/2/2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a-A+

  推荐标准还是强制标准?

  由于有着《焦点访谈》的报道,此事进一步扩大,作为“导火索”的标准问题也愈发引人关注。坊间也对哈工商部门对于标准的理解出现了质疑。

  近日,一名ID为“肖邦他爸”的网民在其微博中上贴出了对苏泊尔事件的分析文章,从QB/T1622.6-1992、GB/T3280-1992两个标准对材料要求的表述,对哈工商部门对标准括弧中内容理解的严谨性进行了质疑。

  根据焦点访谈的报道,在哈工商部门出具的报告中,有一份签发的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其检测依据的标准是QB/T1622.6-1992

  (此标准基于1988年制订的标准GB9684-1988)。该标准中关于材料方面的规定表示,“不锈钢钢板应符合GB/T3280中1Cr18Ni9,OCrl9Ni9牌号的规定或使用性能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其他牌号。”

  “根据1992年基于1988年制订的行业标准,苏泊尔生产的不锈钢系列产品在材料认定上应当被判合格。”苏泊尔就是依据上述标准对哈市工商部门提出了异议并认为,其产品使用了国家承认标准牌号的奥氏体不锈钢并且满足了1992年标准中的要求。

  上述人士发现,在1992年出台的GB/T3280标准中,对QB/T1622.6-1992这一标准的材料给出了进一步注解,给出了32种“奥氏体型钢”牌号。该人士由此对哈市工商部门基于GB9684-1988中的材料规定得出的结论给出了质疑,后者认为“不锈钢食具容器只能使用该标准括弧中列出的三种牌号的材质,否则就是不符合卫生标准”。但该人士分析认为,上述1992年的两个标准,“就证明了奥氏体型不锈钢肯定不会只有那括弧里的三种”。而且,QB/T1622.6-1992括弧中的内容只是对三种牌号进行举例,以此推断GB9684-1988括号里的三种牌号应也是举例。

  尽管括弧内容之争随着去年12月份新出台的标准GB9684-2011而终止,后者“仅规定食具容器应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铁素体型不锈钢”,而不再对具体型号进行规定。但对苏泊尔的相关产品还是存在新的质疑,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相关人士就表示,即使按照2011年12月21日国家新的标准,苏泊尔的相关产品也不合格,锰含量依然超标,有的甚至高出国家标准近4倍。

  上述质疑也引发了业内的争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最新的GB9684-2011显示,其依据的钢材标准是GB/T328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基于GB/T3280-1992标准修订而来。此新的标准相对原标准增加了29个牌号,对19个牌号的化学成分进行了调整,并且取消了14个牌号。不过,部分业内人士认为,GB/T3280-2007只是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而非具有强制性,上述协会人士基于推荐性标准而认定苏泊尔产品不合格理由并不充分。

  除此之外,《焦点访谈》报道中,上述协会人士对央视记者的提问“做锅碗瓢盆的材料,这个锰的含量都是小于等于2%?”给了十分肯定的回答,而根据哈市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苏泊尔相关产品中锰含量高达9.26%,这也使得媒体大范围的报道“锰超标4倍”,由此也存“不严谨”的嫌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GB/T3280-2007关于奥氏体型钢化学成分的规定中发现,并非所有牌号的锰含量都被要求小于或等于2%,其中有牌号锰含量规定最高可达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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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221/526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