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遵医嘱注射每针7900元进口药 数日后感染死亡

2012/3/7 来源:浙江在线a-A+

  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应承担七成责任

  根据胡母的说法,儿子胡紫成在注射“修美乐”之前,检查结果显示身体其他各项指标正常。在灵隐117医院抢救时,抢救医生也说,正常情况肺炎发病三个月,患者死亡的情况比较罕见。

  而死者家属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就在肺炎发作的前一天(2010年12月17日),胡紫成还给主治医生打电话,告知他体检后白细胞计数的指标仅为1.94(正常值为3.5至10.0),但医生没有告知要采取任何措施。

  到了2010年12月18日,胡紫成送灵隐117医院抢救时,家属给主治医生打了3个电话,但对方一直没接电话。第二天胡紫成就因病情过重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药品说明书中明确提到使用“修美乐”过程中应当严密监测患者的感染症状;使用修美乐后如果出现发烧、咳嗽、疲劳、流感症状或外伤等感染症状,必须立刻通知医生。而主治医生都没有告知。

  “胡紫成的死亡是由于其肺部感染,与省人民医院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省人民医院一方在答辩中认为,该院对胡紫成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在使用生物制剂前,曾详细地交代了药物可能的副作用与不良反应,包括易感染,并签署了药物使用的知情同意书。

  此外,医院一方还认为,使用“修美乐”后,患者反应良好,无发热、无胸闷气急、无皮疹。诊疗医生也向患者详细交代了出院应注意的事项,特别要求患者注意休息、避免感染、避免感冒、定期门诊随访等。

  “向雅培要求惩罚性赔偿是为了不让类似的悲剧在中国重演。”死者一方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在修美乐的药品说明书和外包装上进行标示,但是“修美乐”在中国的药品说明书和外包装上均未标示上述安全信息,存在严重的安全警示缺陷。

  死者一方认为在本案中,省人民医院应当承担七成责任,雅培应当承担三成责任。雅培因销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接受造成死者损失的3至5倍的赔偿,也就是1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英国雅培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修美乐”注射剂进口程序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文说明书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也做了充分、详尽的提示和说明,只是死者家属对于说明书理解不同。另外作为处方药,修美乐应该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进行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也不应由雅培公司承担。

  由于省人民医院和雅培公司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雅培公司代理律师在庭审期间坦承,他们曾通过医院接触死者家属,希望私下调解了结此事,但遭到死者家属拒绝。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307/542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