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院长首试政府考核 两年不及格下课

2012/3/10 来源:新京报a-A+

  北京22家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将首次试行由政府考核,院长、书记年薪同考核挂钩,如果连续两年不及格,两人均将被免职。昨天,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公布了绩效考核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据悉,这是全国首次出台由政府考核医院院长的办法。考核指标除包含医疗质量之外,还要求为患者“省钱”。

  院长书记试行年薪制

  昨天,北京市医管局召开成立之后的首次工作大会,公布了市属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考核评价体系将应用于22家市属医院。据悉,这是全国首次试行由政府负责考核医院院长的机制。

  原先,市属公立医院是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方式,公立医院员工相当于“铁饭碗”。按照北京市医改“政事分开”的要求,医院将改变管理模式,建立类似“公司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曾形容,院长相当于医院的“CEO”。

  考核办法明确,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的绩效工资将实行年薪制,考核结果同绩效年薪挂钩,医院其他党政负责人也将纳入考核范围。

  凡是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不及格的,医管局将负责和院长、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若连续两年不合格,将同时免去两人的职务。

  患者“花大钱”医院扣分

  “考核指标突出公益性,社会和职工满意成为重要标准。”市医管局副局长毛羽昨天表示,在考核的10项核心指标中,体现社会满意度的指标有7项,旨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安全”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考核的具体指标当中,纳入了包括诊断符合、抗生素使用不超标等医疗质量方面的内容。另外,对每位患者就诊的费用控制也被纳入考核,意味着医院让患者“花大钱”将被扣分。

  焦点

  首批5位公选院长已产生

  此前,北京部分医院院长已到龄、超龄。2月起,市医管局首次主导举办“招聘会”,拿出6个市属三甲医院院长职位,在卫生系统内部进行竞争性选拔。

  经过民主推荐、面试等环节,5家医院产生了新院长,分别是北京安贞医院院长魏永祥、北京儿童医院院长倪鑫、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首都儿科研究所所长罗毅、北京世纪坛医院院长徐建立。

  记者了解到,几位新院长均有临床医疗专业背景,而且大多数都有两个以上副院级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平均年龄47岁。

  除了徐建立之外,各位院长都离开了原先任职的医院。其中,魏永祥原是朝阳医院副院长;倪鑫原是安贞医院副院长;刘清泉原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副院长;罗毅原是儿童医院副院长。此外,同仁医院的新院长未在“公选”中选到适合的人才,仍由组织任命产生。

  考核指标体系

  分为4个维度:

  社会满意 56分

  管理有效 24分

  运营高效 7分

  持续发展 13分

  核心指标摘选:

  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 10分

  预约就诊率 5分

  医疗纠纷发生率 5分

  人次均费用控制率 5分

  诊断符合率 5分

  院内感染发生率 5分

  抗生素使用合格率 5分

  每名医生日均负担门急诊人次(床日数) 5分

  平均住院天数 5分

  医疗成本控制率 5分

  院风院纪违规 5分

  新政发布

  【新政1】

  两医院试点“医药分开”

  “医药分开”将会作为今年医改重头戏。据了解,两家市属综合医院将作为首批试点医院,进行“医药分开”的试点探索。不过,具体举措还要在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出台后公布。

  【解读】

  “为稳妥考虑,医药分开只在小范围进行试点,但进展会很快,一旦试点成功会立即推开。”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说,“医药分开”并不是单单取消药品加成,而是对医院收入结构进行调整,把医院收入原来依靠药费、医疗费和财政三个渠道,调整为依靠诊疗服务费用和财政两个渠道,并抑制医院开大处方、不规范用药等问题。

  毛羽表示,“医药分开”试点开展之后,医管局将负责指导、检查试点医院的实施情况,监测试点医院医药分开后的动态变化,并协调相关委办局落实和调整配套政策。

  【新政2】

  医院拟首试药品“带量采购”

  今年,市属医院的药事管理模式将有所调整。此前,市医管局已同香港达成协议,拟聘请一名总药剂师,借鉴香港经验协助市属医院管理药事服务。昨天,市医管局明确表示,将探索建立医院药剂师制度,今年市属医院采购药品也将由医管局统一负责。

  【解读】

  此前,北京已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此次医管局提出,将主导市属22家医院的药品集中采购。

  对此毛羽透露,由医管局主导的市属医院药品采购,不会超越卫生局的范围,但可能会首次尝试“带量采购”的做法。也就是说,卫生局的采购是确定药品的品种,而医管局的采购会在限定品种范围之内,同时对采购数量作出限定。

  毛羽表示,药品“带量采购”会选择一部分种类的药先进行采购试点,目的是降低药品的采购费用,目前药物品种和疾病种类正在确定之中。

  “这种方式可以尝试,但也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昨天,一市属医院院长对此表示,一家医院对于某种药品的需求,是动态的,很难提前确定。他觉得,对于用量较大的常见药物,这种采购模式或许适用。

  【新政3】

  公立医院重大决策集体定

  记者昨天从市医改办获悉,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基本成熟,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针对市属医院的公立医院改革,医管局表示,将在试点医院建立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医院的重大事项须进行集体决策,实现了对医院院长权力的“回收”。与此同时,也对院长赋予了一定权力,包括预算内财务审批权、考核分配权、员工奖惩权等。

  【解读】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前后已经修改了50多稿。”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该试点方案将会是一个整体的“政策联动”,涉及价格部门、财政、医保、人事等等。

  她介绍,试点方案内容总体将涉及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

  “这项改革非常难,而且没有现实经验可借鉴。”韩晓芳举例,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既要考虑医院发展,又不能让老百姓利益受损,还要考虑政府的承受能力。为了实现“共赢”,方案进行了反复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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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310/546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