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男子种大麻治眼疾被判刑

2012/3/21 来源:中国新闻网a-A+

  患有遗传眼疾近乎失明的香港中年男子,因眼疾令他一无所有,令他由发型屋老板加入失业大军,妻子亦因此离弃他。

  他声称看到电视新闻节目指吸大麻可治青光眼,于是从网上以每粒100港元购买多粒大麻种子,并在家中4个月内栽种出5棵大麻自用,海关收到警报上门将他拘捕,男子20日在粉岭法院承认三项控罪,被判入狱5周,缓刑1年。

  前发型屋东主、被告林东钊(41岁),20日承认各一项大麻植物的栽种、管有危险药物及管有吸食危险药物的管筒罪名,获轻判缓刑。

  林在庭外表示,他患了遗传性的视网膜色素病:“好似电视剧《天与地》中的男演员(黄德斌(点击观看黄德斌影视作品《C+侦探》))所患的眼疾一样。”又指自己20多岁时开始病发,近数年病情急转直下,只能看见眼前两个白影在晃动,与失明无分别。

  他表示从无线电视节目《新闻透视》中看到大麻可医眼疾,于是决定种大麻,希望可得到治疗,林又表示自己未用过大麻已被拘捕,“可能隔离(邻居)嗅到味啦”,于是举报他。

  林又慨叹,由于患眼疾,已令他失业多年,早前经营发型屋失败,现亦不能驾车,妻子亦因他患病而于四年前离弃他,之后他又患上抑郁症。他称自己什么工作也做不到,“连保安都不能做”,“可能是你的话,已经死了”。

  辩方求情时指,林现已离婚并独力抚养六岁儿子,他患白内障、青光眼及视网膜色素病,视力只剩下一成多,已失业八年,生活开支由家人接济。

  裁判官林伟权判刑时认为判他缓刑可给予警惕作用,虽然大麻的毒性较一般毒品低,但始终是毒品,吁林要听从医生指示治病,而不是用自己的方法得到纾缓,最后判他缓刑。

  案情指,本年1月16日,海关收到警报到大埔塘面村一单位调查,趁林开门时截停他查问,林实时对种大麻一事直认不讳,并带海关人员到单位三楼房间调查,发现房内有用灯照明的五棵大麻、金属纸、衣架及定时器等。

  林又承认将大麻草放在盛载菲林的胶卷箱内,并透露他在网上以100港元1颗,购了多粒大麻种子,在该单位已种了四个月大麻,表示大麻全是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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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321/560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