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加强对“美瞳”监管 申请按医疗器械受理

2012/5/17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a-A+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关于做好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监督管理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今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注册申请将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受理。

  据悉,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角膜接触镜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自2012年4月1日未取得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相应生产资质证书、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一律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严肃查处。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旗县区局根据辖区内该产品生产、经营及市场现状等情况,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加强该类产品的知识宣传,正确引导、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避免使用无法确认来源和质量的产品,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鉴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并将纳入医疗器械三类监督管理的范围,要摸清底数,检查中发现该产品一律暂停经营并给予告知,确保该类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同时,自2012年4月1日起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对该产品进行严肃查处,及时将查处的品名、生产厂家、供货方及相关资质、购进渠道、品种、数量等结果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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